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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淳安縣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7-26 05:5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浙江省淳安縣事業單位2011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淳安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用實施辦法〉的通知》(淳政〔2003〕64號)精神,2011年我縣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職位
          本次招聘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30名。各招聘單位、職位、人數、條件及其它要求詳見《2011年淳安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1.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專科學校畢業生。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中專及以上學歷且戶口在淳安的畢業生(以2011年7月31日的戶籍為準)。
          3.外地戶籍部分緊缺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和個別特殊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畢業生(具體詳見附件)。
          4.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5.面向大學生“村官”職位招聘對象為:本縣行政區域內,2007、2008、2009年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職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任職資格、職(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能勝任職位工作。
          3.年齡18至35周歲(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7月31日期間出生,有關年齡條件的計算均以此類推)。
          4.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學歷須在201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
          5.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同一經費形式的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不同經費形式的事業單位招聘職位,須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四、報名
          (一)面向應屆生、社會人員和“大學生村官”招聘,采取網絡方式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1年7月31日9時—2011年8月4日17時
          網址:http://www.ttt.gov.cn(培訓考試網)
          報考人員登錄培訓考試網進入杭州市事業單位招考報名系統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并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為30k以內,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和誠信確認。選擇職位報名,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但未選擇單位、職位的報名無效。
          在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各招考單位暫不作初審。
          2.資格初審
          時間:2011年8月5日9時—2011年8月8日17時。
          各招考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網上反饋并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1年8月9日9時—2011年8月10日17時。
          已注冊報名人員登陸培訓考試網進入杭州市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并接受資格初審,改報截止時間為2011年8月10日17時。改報的資格初審時間至2011年8月10日18時結束。未及時改報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繳費確認
          時間:2011年8月9日9時—2011年8月15日17時。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可在培訓考試網杭州市事業單位招考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報考費用為40元),并在該系統查詢是否繳費成功。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繳費結束后,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2倍數的,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可以開考。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2倍數的,招聘對象為成人教育、自考、函授本科及以下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下的,招考一個的職位不開考,招考兩個及以上的職位按1︰2比例核減招聘計劃。對通過初審但未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報考人員另行通知改報。
          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在網上繳費成功后,可于2011年8月15日前持身份證、所在區、縣(市)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淳安縣人事局(千島湖鎮新安北路18號)退還報考費用。
          凡持有加入銀聯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交通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的銀行卡均可通過網上銀行支付。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1年8月24日—2011年8月27日8時前。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培訓考試網杭州市事業單位招考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6.注意事項①報考人員只注冊不報名、不繳費的,報考無效,職位有效報考人數以實際繳費人數為準;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職位為準;②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現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③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其它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④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將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
          (二)面向轉業(復員)士官、退伍士兵和縣廣播電視臺播音員的職位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
          面向轉業(復員)士官、退伍士兵職位:報名時間:2011年8月3日8時30分—11時30分,14時30分—17時。地點:淳安縣人事局會議室。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戶口簿、轉業(復員)證或退伍士兵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還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2張,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40元。
          縣廣播電視臺播音員職位:報名時間2011年8月3日8時30分—11時30分。地點:淳安縣廣播電視臺辦公室。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戶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還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2張,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40元,并參加下午試鏡。
          2.領取準考證
          時間:2011年8月24日14時30分—17時30分
          報考面向轉業(復員)士官、退伍士兵職位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縣人事局錄用調配科領取準考證。報考縣廣播電視臺播音員職位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縣廣播電視臺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1.筆試
          筆試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部分。公共科目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與寫作》。專業科目:經縣人事局同意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自行組織考試。
          筆試時間統一為8月27日(星期六),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考點、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實行百分制。凡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須進行公共科目的考試。只考公共科目的按公共科目計算筆試成績;進行專業科目筆試的,筆試成績按公共科目占40%,專業科目占60%,計算成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由縣人事局根據各試卷難度系數分別確定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根據各招聘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規定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下的職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4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該職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
          縣衛生局招聘人員自行組織面試(財政補助單位除外)。其它招聘單位的人員面試由縣人事局統一組織。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面試前,面試入圍人員按指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面向轉業(復員)士官、退伍士兵和縣廣播電視臺播音員除外)。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按各職位的報考條件要求);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招考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均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縣人事局負責對招聘單位的體檢和考察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七、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人員,按擇優原則確定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名單在“中國淳安千島湖”政府門戶網和淳安縣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招聘的,按有關程序辦理招聘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招聘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以招聘;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招聘,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招聘。
          批準招聘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招聘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
          八、注意事項
          1.有關招聘政策和考試成績、擬錄用人員公示可查閱“中國淳安千島湖”政府門戶網(www.qdh.gov.cn)、淳安縣人才網(www.qdhrc.com)。
          2.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除外),不得報考。
          3.已在外地落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淳安生源歷屆畢業生,須提供戶口簿遷出登記記錄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的證明材料。
          4.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31日。
          5.淳安籍生源擬錄用人員,戶口不在淳安的,須在錄用前將戶口遷入淳安。
          6.關于部隊文憑認定:按照《2011年浙江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問答》第十三條規定執行。
          7.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社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8.我縣人事部門和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輔導用書。
          本公告由淳安縣人事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71-64813424
           
           
           
          淳安縣人事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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