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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普陀區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7-27 06:3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舟山市普陀區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普事聘公201102號)

           

           

          為滿足我區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省人事廳《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名。

          主管單位名稱
          招聘單位名稱
          招聘人數
          招聘崗位
          學歷要求
          招聘專業
          備注
          區發展和改革局
          區發改局下屬事業單位
          1
          石化產業規
          劃與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化學工程與工藝
          舟山戶籍或生源
          區水利圍墾局
          區水文工作站
          1
          工作人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浙江戶籍或生源
          區建設局
          區房管處
          1
          工作人員1
          大專及以上
          網絡技術與信息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舟山戶籍或生源
           
          朱家尖街道辦事處
          朱家尖街道下屬事業單位
          1
          城管執法人員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不限
          女性
          2
          城管執法人員2
          大專及以上
          不限
          男性,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
          2
          城管執法人員3
          大專及以上
          不限
          男性,具有2年以上城管工作經歷
          1
          水利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水資源與海洋工程、海岸與海洋工程
          男性;戶籍不限
          六橫鎮
          六橫鎮下屬事業單位
          1
          檔案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檔案學
          舟山戶籍或生源
          登步鄉
          登步鄉下屬事業單位
          1
          工作人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城市規劃

           
           
           
           
           
           
           
           
           
           
           
           
           
          二、招聘對象與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舟山市普陀區戶籍的社會人員(以2011年7月31日前戶口所在地為準,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學歷證書)或舟山市普陀區生源地的應歷屆畢業生,招考計劃中另有戶籍規定的除外,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戶籍不限。
          3、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及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處分期間或雖未規定處分期限,但受警告處分未滿6個月,受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未滿12個月的人員;在人事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部分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2011年7月31日前在各類企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或曾在軍隊團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的經歷。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區監察局:3013700,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2510。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普陀區東港海蓮路80號三樓),咨詢電話:3012510,3059260。
          3、報名辦法: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報名表見附件),并按照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定,繳納每人40元/科筆試考務費。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
          (二)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筆試時間為2011年8月13日,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內容為浙江省人事考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滿分100分。
          2、面試。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但該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其中進入面試對象的比例小于1:3的,面試合格分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體檢與考核
          體檢與考核對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與考核環節中如有不合格的,在參加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1、考試、體檢、考核工作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ptrlsb.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發放《擬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內到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通知書》發放后不再替補。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3、受聘人員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4、聘用人員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內確實難以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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