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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浦江縣部分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8-01 05:59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浙江省浦江縣部分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滿足浦江縣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考試錄用工作人員有關規定,2011年浦江縣部分事業單位將考試錄用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1年全縣部分事業單位計劃考試錄用工作人員76名,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條件詳見附表。招考簡章、專業資格審查辦法于7月30日以后登陸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pjhrss.gov.cn)查詢。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1、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具有浦江戶籍或生源地為浦江的社會人員(人事關系由浦江縣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外地戶籍人員視同浦江戶籍);

          (2)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職技校教師職位人員戶籍不限(除繪畫、韓語實訓指導);

          (3)面向大學生“村官”職位招聘對象須為2009年以前(含2009年)統一選聘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納入大學生“村官”管理且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

          (4)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2、報考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職責和義務;

           

           

          (2)具有與招聘職位(專業)相適應的資格條件;

          (3)身體健康,年齡18至35周歲(1976年8月5日至1993年8月5日期間出生)。其中報考幼兒教師職位要求18至30周歲(1981年8月5日至1993年8月5日期間出生)。

          三、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8月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縣人才勞動力市場(中山北路97號)一樓大廳。

           

           

          報名辦法:凡符合條件者,請攜帶報名表(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二張,經招錄部門資格審查合格后,報名者需繳報名考務費80元。

           

           

          準考證領取方式

          報考人員須憑本人身份證于8月10日上午到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開招考的辦法和程序

           

           

          招考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由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公開招考采取按職位招考的辦法,經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用,對錄用者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具體招考辦法如下:

           

           

          1、筆試。筆試時間:2011年8月13日。報考人員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1)報考幼師職位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和專業知識,滿分100分(占總成績40%)。

           

           

          (2)報考其他職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3)報考職技校教師職位(除繪畫、韓語實訓指導),全部進入實踐操作考核,考核由專家組成員統一評分,滿分為100分。按實踐操作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計算筆試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考名額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取公開答辯的辦法,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基本知識的掌握及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思維反映能力和氣質風度儀表等(報考幼兒教師職位面試主要考察幼師五項基本全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幼師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其他職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3、體檢、考察。縣人事部門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計劃數的1:1.5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其中招考計劃2名以下的,按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補。

           

           

          報考教師職位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報考其他職位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報考人員如放棄體檢,視作放棄錄用資格。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4、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在體檢、考察入圍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五、其它事項

           

           

          1、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

           

           

          2、根據《關于農村計劃生育女兒戶獎勵保障政策的實施意見》(縣委辦〔2008〕50號文件)規定,雙農獨女戶的女兒可享受按照筆試總分額2%的加分待遇。雙農二女戶的女兒享受按照筆試總分額1%的加分優惠待遇。符合上述政策規定,享受優惠加分條件的,需提供相應的材料。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發〔2007〕32號)執行。

          4、咨詢電話:0579—84183375。

           

           

           

           

           

          浦江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2011年浦江縣部分事業單位招錄工作人員專業資格資格審查辦法
          http://www.pjhrss.gov.cn/down.asp?FileName=doc/2011-7/2011729203850661.doc
          附件2:2011年浦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需求一覽表
          http://www.pjhrss.gov.cn/down.asp?FileName=xls/2011-7/2011729203945865.xls
          附件3:2011年浦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http://www.pjhrss.gov.cn/down.asp?FileName=doc/2011-7/201172920403313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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