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江東區人民法院下屬事業單位審判保障服務中心公開選調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及崗位
寧波市江東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系寧波市江東區法院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現在寧波市范圍內選調事業編制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條件
1、熱愛財會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身體健康;
2、經所在單位同意,寧波大市范圍內的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初級會計師以上職稱;
4、有三年以上財務工作經歷;
5、有一年以上從事法律相關事務的工作經歷;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三、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11年8月15—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2、報名地點:江東區人民法院(寧波市江東區徐戎路126號)。
3、報名要求:報名時請預先下載并如實填寫《寧波市江東區人民法院選調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
4、報名材料清單詳見附件2。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須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筆試。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面試名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名額1:2的比例確定名額進入面試。經資格審查后,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不足2名的,名額取消。
(四)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為不合格。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確定考試綜合成績。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綜合成績相等,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先),每個崗位按選調名額1:1比例確定名額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同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等情況。經考察確不適合選調崗位的,予以淘汰。同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考察。
(七)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區法院、區人事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二)被選調人員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名額再行遞補。
(三)有關選調信息請隨時關注江東區人民法院www.nbjdfy.gov.cn、江東區人事局www.nbjdrs.gov.cn網站。
咨詢電話:87740151、87740160監督電話:87372495。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