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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泰順縣2011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8-22 06:4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浙江省泰順縣2011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了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人員隊伍素質,滿足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根據泰順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下達2011年面向高等院校畢業生等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泰編〔2011〕74號)等精神,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泰順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招聘名額、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見《2011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二)報考者須具有泰順常住戶籍或者泰順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順常住戶籍(戶口落戶我縣時間截止至2011年8月19日);
          非泰順常住戶籍人員,其配偶具有泰順常住戶籍的,也可以報考;
          (三)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參閱附件1)。除特定專業崗位外的其他專業崗位的報考專業審查辦法參閱附件2;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其中,鄉鎮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的事業各大員崗位,限2007、2008年泰順縣選聘到村任職且歷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現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報考(即限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2年對象,任職時間計算至2011年8月19日)。
          我縣范圍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九種“不宜錄用”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特定崗位按照公開報名、嚴格考核、雙向選擇,一般崗位實行公開報名、考試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29日至9月1日(共四天,上班時間),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人員對有專業要求崗位的報考專業有異議的,實行先報考符合要求的崗位。如遇開考比例不足取消開考、或遇報考專業異議調整報考、或遇特定崗位實行本科雙向不足重新補充開考計劃的,將初步安排在2011年9月6日左右重新發布公告,并允許已報考人員在重新發布公告的規定時間進行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崗位。先面試后筆試崗位,未進入筆試的對象也可在規定時間進行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崗位。
          2、報名地點:縣府大樓七樓(縣統計局會議室)。
          3、報名辦法:實行分專業(崗位)報考辦法,每人限報一個專業(崗位),重復報名的取消考試資格。根據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由報考者到報名地點提交已填寫報名信息的《2011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和相關報名材料。
          4、資格初審與繳費:資格初審在報名時同步進行,重點就報考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須按規定進行報名繳費。考務費按每人每科40元合計80元收取。
          參加報名和資格初審時,應當提交的材料有:報考者已填寫報名信息的《2011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三張、戶口簿(本人戶口在泰順的提供戶口本;本人戶口不在泰順的須提供有遷出、注銷記錄的戶口本;與父母分開不同戶口本的,還須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籍貫證明)、畢業證書(無畢業證書不予受理)、身份證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供報考所需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經資格初審和繳費后,按專業(崗位)招考計劃在3名及以下按1:3比例、招考計劃在4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開考。其中,鄉鎮畜牧獸醫員崗位、縣計劃生育宣傳技術指導站臨床醫學專業實行差額考試。如未達到開考比例或差額要求的,由縣人事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酌情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開考。招聘計劃核減情況將在2011年9月6日左右在“泰順人事人才網http://www.tsrsrc.com.cn”上及時公告。
          屬于我縣2007、2008年選聘到村任職且現在仍在崗大學生村官對象,在報名和參加資格初審時須提供由組織部門出具的《2011年泰順縣大學生村官事業單位報考證明》(附件4),并由縣人事部門在報名結束后統一公示3天。未取得《2011年泰順縣大學生村官事業單位報考證明》(附件4)的對象,不得報考專列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的崗位,并將視作放棄“村官加分”權利。
          (二)雙向選擇
          雙向選擇僅限羅陽等11個規劃建設所、城市綜合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縣交通工程建設中心、縣水庫管理站等單位招聘崗位,雙向選擇崗位和學歷、專業等要求參閱附件1(表一)。雙向選擇實行以下辦法:
          1、羅陽等11個規劃建設所、城市綜合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縣交通工程建設中心、縣水庫管理站等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采取以下招聘辦法,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的畢業生可與招聘單位實行雙向選擇,經縣主管部門同意,人事部門審核,報縣編委主任批準后予以聘用(下同)。其中,羅陽等11個規劃建設所、城市綜合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縣交通工程建設中心等三個單位招聘專技人員,若符合雙向選擇條件的畢業生報名人數超過招聘名額的,經雙向選擇及審批,予以全數聘用,不受招聘名額限制,但超過招聘名額的人員由縣人事部門負責調配。以上三個單位同一專業的人員選擇順序為縣城管辦、縣規建局規劃所、縣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最多選2名)。縣水庫管理站招聘專技人員,若符合雙向選擇條件的畢業生報名人數超過招聘名額的,實行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2、以上四個單位若符合雙向選擇條件的畢業生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名額的,差額部分名額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及相關專業的畢業生按規定的招考比例招考,達不到規定比例要求的,相應減少招聘名額。
          (三)考試
          除特定專業雙向選擇崗位外,均實行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為100分制。縣文化館招考崗位有面試要求,其面試形式、進入筆試要求、面試與筆試計入考試成績辦法見附件1(表二)。其他招考崗位均無面試要求。
          招考過程中的各項成績(含量化加分項目)的計算采取保留兩位小數辦法,小數點兩位以后數字采取四舍五入法進位確定。其中,先面試后筆試的崗位,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的相應比例計入相加構成;無面試要求的崗位,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構成。綜合成績按考試成績和按規定計入的附加分相加構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成績均實行100分制,如報考對象為大學生村官且符合加分條件的,則其筆試成績含村官服務年限加分。
          1、筆試
          筆試科目為兩科的,分別為《申論》和《綜合基礎知識A卷》。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筆試成績。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請報考人員在2011年9月14—16日(上午11時前)到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科領取《準考證》,并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面試
          有面試要求的崗位,面試時間安排等事項由招考單位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分別按以下辦法確定:
          先面試后筆試的崗位,其資格復審在面試后3天內進行,其資格復審對象為進入筆試的對象。
          無面試要求的崗位,其資格復審對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招考計劃在2名及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招考計劃在3名至5名的,按1:2的比例確定;招考計劃在6名的,按1:1.5的比例確定。
          參加資格復審時,重點由縣人事部門會同招考單位對考生在報名時提供的各項報名材料進行重新審查。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其中,對學歷資格復審辦法是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學歷證書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進行查詢,查詢結果作為學歷認定的依據。
          資格復審后,如符合崗位條件人數或比例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可從上一環節中具備資格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四)加分
          加分項目和加分辦法參閱《2011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項目辦法》(附件5)。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同分的,則一并列為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9號)等文件執行。
          體檢結果不合格的,不得進入考核,空缺名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考核采取調閱查看學生檔案、到有關單位了解情況等方式,考核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計劃數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泰順人事人才網http://www.tsrsrc.com.cn/”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在確定擬聘用對象時,如遇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同分的,按考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如考試成績相同的,以考生筆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如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考生《綜合基礎知識A卷》成績高分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如《綜合基礎知識A卷》亦相同的,則采取重新考試的方法,以高分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八)聘用
          對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由縣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給予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
          1、為嚴肅人事招聘紀律,整個招聘過程接受各界監督。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考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發〔2007〕32號)執行。
          2、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其他非全日制院校(含成人高考、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大專及以上學歷。
          3、本公告其他未盡事宜及公開招聘過程中有關事項請關注“泰順人事人才網http://www.tsrsrc.com.cn/”或向泰順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科咨詢(聯系電話:0577—67595516)。
           
          附件(相關附件均可從“泰順人事人才網”點擊下載):
           
           
          泰順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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