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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年證券考試之投資基金重點與難點第九章(三)

          發布時間:2010-06-12 19:27   來源: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投資基金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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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節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在基金募集信息披露中,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托管協議是三大法律文件。 
            一、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投資者繳納基金份額認購款項時,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此時基金合同成立。
            (一)基金合同的主要披露事項(16條)
            1.募集基金的目的和基金名稱。來源: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稱和住所。
            3.基金運作方式。
            4.封閉式基金的基金份額總額和基金合同期限,或者開放式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
            5.確定基金份額發售日期、價格和費用的原則。
            6.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7.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8.基金份額發售、交易、申購、贖回的程序、時間、地點、費用計算方式,以及給付贖回款項的時間和方式。
            9.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
            10.作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報酬的管理費、托管費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11.與基金財產管理、運用有關的其他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
            12.基金財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限制。
            13.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14.基金募集未達到法定要求的處理方式。
            15.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16.爭議解決方式。
            (二)基金合同所包含的重要信息
            1.基金投資運作安排和基金份額發售安排信息
            2.基金合同特別約定的事項,包括基金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基金持有人大會、基金合同終止等方面的信息。
            (1)基金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2)基金持有人大會的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提前終止基金合同、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提高管理人或托管人報酬標準,更換管理人或托管人需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計通過。
            (3)基金合同終止的事由、程序及基金財產的清算方式。
            二、基金募集說明書
            基金招募說明書是基金管理人為發售基金份額而依法制作的,供投資者了解管理人基本情況,說明基金募集有關事宜,指導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的規范性文件。其編制原則是,基金管理人應將所有對投資者作出投資判斷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予以充分披露,以便投資者更好的作出投資決策。
            (一)招募說明書的主要披露事項(13項)
            1.招募說明書摘要。
            2.基金募集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況。
            4.基金份額的發售日期、價格、費用和期限。
            5.基金份額的發售方式、發售機構及登記機構名稱。
            6.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場所、時間、程序、數額與價格、拒絕或暫停接受申購、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巨額贖回的安排等。
            7.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方向、投資策略、業績比較基準、投資限制。
            8.基金資產的估值。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報酬及其他基金運作費用的費率水平、收取方式。
            10.基金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轉換費的費率水平、計算公式、收取方式。
            11.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和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和住所。
            12.風險警示內容。
            13.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二)招募說明書重要信息
            1.基金運作方式。對于投資者來說,不同運作方式的基金,其交易場所和方式不同,基金產品的流動性不同。
            2.從基金資產中列支的費用的種類、計提標準和方式。不同基金類別的管理費和托管費水平存在差異,即使是同一類別的基金,計提管理費的方式也可能不同。
            3.基金份額的發售、交易、申購、贖回的約定,特別是買賣基金費用的相關條款。
            4.基金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業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投資限制等。
            5.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6.基金風險提示。
            在招募說明書封面的位置,管理人一般會作出“基金過往業績不預示未來表現;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等風險提示。
            7.招募說明書摘要。該部分出現在每6個月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主要包括基金投資基本要素、投資組合報告、基金業績和費用概覽、招募說明書更新說明等內容。
            三、基金托管協議(新增)
            基金托管協議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簽訂的協議,主要目的在于明確雙方在基金財產保管、投資運作、凈值計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監督等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托管協議包含兩類重要信息。第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間的相互監督和核查。例如,基金托管人應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對象、投資范圍、投融資比例、投資禁止行為、基金參與銀行間市場的信用風險控制等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應對基金托管人履行賬戶開設、凈值復核、清算交收等托管職責情況等進行核查。第二,協議當事人權責約定中事關持有人權益的重要事項。例如,當事人在凈值計算和復核中重要環節的權責,包括管理人與托管人依法自行商定估值方法的情形和程序,管理人或托管人發現估值未能維護持有人權益時的處理,估值錯誤時的處理及責任認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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