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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公共基礎》輔導講義(8.1)

          發布時間:2010-12-04 10:41   來源:公共基礎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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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招聘考試備考資料

          第8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責任

            一、銀行招聘綱

            8.1金融犯罪概述

            金融犯罪的概念

            金融犯罪的種類

            金融犯罪的構成(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

            8.2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危害貨幣管理罪

            破壞銀行管理罪

            8.3金融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

            信用證詐騙罪

            信用卡詐騙罪

            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

            8.4銀行業相關職務犯罪

            職務侵占罪

            挪用資金罪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二、知識要點提示

            本章概要

            本章介紹金融犯罪及刑事責任,分為金融犯罪概述、破壞金融秩序管理罪(包括危害貨幣管理罪、破壞金融機構組織管理罪、破壞銀行管理罪等)、金融詐騙罪和銀行業職務犯罪四個部分。目的在于正確理解《刑法》有關金融犯罪和職務犯罪條文及司法實踐的審判標準,有效提高銀行業人員遵紀守法與防范犯罪的法律意識。

            8.1 金融犯罪概述

            8.1.1 金融犯罪的概念

            金融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使公私財產權利遭受嚴重損失,根據《刑法》規定應受懲罰的行為。

            8.1.2 金融犯罪的種類

            1.根據金融犯罪的行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詐騙型金融犯罪、偽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和規避型金融犯罪。

            2.根據金融犯罪侵犯的客體不同,可以分為危害貨幣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機構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業務管理制度的犯罪。

            3.根據金融犯罪實施主體的不同,可以劃分為針對銀行的犯罪和銀行人員職務犯罪。

            8.1.3 金融犯罪的構成

            1. 犯罪客體

            金融犯罪侵犯的客體是金融管理秩序。金融犯罪的對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種金融工具。

            2. 犯罪客觀方面

            (1)違反金融管理法規

            (2)具有非法從事貨幣資金融通的活動

            3. 犯罪主體

            金融犯罪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 犯罪主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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