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一、會計工作主管部門
《會計法》第七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
(一)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的會計工作
(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
(三)其他政府管理部門依據其職責對會計工作進行監管
原則:“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例題•單選題】我國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機構是( )。
A.國務院
B.全國人大常委會
C.財政部
D.審計署
[答案]C
【例題•單選題】會計工作由財政部門主管并明確在管理體制上實行( )原則。
A.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B.統一規劃、分級管理
C.統一領導、條塊管理
D.統一規劃、集中管理
[答案]A
【例題•單選題】下列各項中,有權對違反《會計法》行為實施處罰的機關是( )。
A.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B.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C.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D.各級財政部門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