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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重慶市璧山縣教育委員會招聘璧山縣農村中小學教師簡章

          時間:2011-04-26 10:5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了進一步優化我縣教育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農村學校教師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璧山縣農村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璧山縣農村中小學教師31名,具體單位和崗位見《璧山縣2011年度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自愿在璧山縣教育事業單位工作5年及以上(報名時須提供承諾書,正式聘用后須簽訂聘用協議);

           


            4、年齡在30周歲及其以下(1981后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以及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其以上學位,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7.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舞蹈教師崗位的須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8、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等其他條件;
            9、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按照報名、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5日—5月6日。
            2、報名地點:璧山縣教委組織人事科(璧山縣璧城街道璧永路,縣教委一號樓三樓)。
            聯系人:唐 剛 咨詢電話:(023)85284516
            3、報名手續:應聘者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2011屆本科畢業生持學校就業推薦表)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系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到指定地點報名。
            考生只能選擇報考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聘用。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他人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
            經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該比例的(除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若取消崗位,由縣教委通知相關報考人員,并退還筆試考務費。
            (二)領取《準考證》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于2011年5月20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本人不能親自領取的可委托他人領取,但須提供繳費發票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而耽誤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且筆試考務費不予退還。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本學科專業知識(100分)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基礎知識(100分)。筆試時間初定為2011年5月2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加分
            根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評選表彰試行辦法》(渝委組〔2008〕25號)規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優秀論文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優秀論文提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優秀論文入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2分。
            筆試成績的計算方式:
            筆試成績=本學科專業知識×85%+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基礎知識×15%+加分
            (五)面試
            1、面試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面試。特殊崗位未達到該比例的,可不受該比例限制,但筆試成績每科不得低于60分。
            2、面試為教學能力考核,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其中:文、理科教師崗位的教學能力考核為說課,成績滿分為100分。
            音樂、舞蹈、體育、美術專業教師崗位的教學能力考核分為說課和本學科專業技能實作考核,滿分100分。說課考核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專業技能實作考核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七)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在確定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時,若考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 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 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 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八)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九)公示
            考核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
            因體檢、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出現空缺時(均在未上報審批前),在應聘本崗位參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2011年應屆畢業生可先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待其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交縣教委、縣人力社保局審核認定后才能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聘用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 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應待遇。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關系。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是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素質的重要手段,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參與考試、政審及聘用工作的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一定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凡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聘用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璧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璧山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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