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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重慶市三峽師范學校招聘教師簡章

          時間:2011-05-09 09:5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精神,重慶市三峽師范學校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辦法
            招聘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數量
            重慶市三峽師范學校2011年招聘教師28名(具體專業見《重慶市三峽師范學校2011年招聘教師信息表》,以下簡稱《招聘教師信息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熱愛師范教育,具備良好的品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3、往屆畢業生須取得高中(中職)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應屆畢業生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中職(高中)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
            4、年齡不超過40歲(即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或受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五、招聘的有關優惠政策
            1、所招聘人員均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編制人員;
            2、在萬州區無住房者,學校提供3年租房費補助,每年4000元。
            六、報名及提交資料
            (一)凡符合招聘對象及條件的人員,根據《招聘教師信息表》,按所學專業與擬報考崗位相同或相近的要求對崗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1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報名地點:重慶市三峽師范學校(萬州區天城鎮育才路1號),聯系電話:85770001。
            (四)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應屆生本人自薦書1份(含學校推薦書和在校學習學科成績證明書)。
            3、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七、考核
            (一)考核時間:2011年5月17日
            (二)考核地點:重慶市三峽師范學校
            (三)考核辦法:考核在區監察局的監督下,由區人社局、區編辦、區教委、三峽師范學校共同組織;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理念、專業知識、應變能力等方面的情況。
            按照《招聘教師信息表》招聘的專業和數量,根據考核得分情況,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員。其中等額參加考核的人員考核成績合格者(60分)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
            八、簽訂就業協議
            確定為擬聘的人員,經萬州區教委、人社局審核后,于2011年5月18日上午9:00在三峽師范學校,由學校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凡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在高校讀書期間受過紀律處分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體檢
            擬聘人員于2011年7月31日前到區教委報到后,統一組織體檢。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 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 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用人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萬州區教委和萬州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聘用及待遇
            考核、體檢合格,由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張榜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新招聘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 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本簡章由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萬州區教育委員會、重慶市三峽師范學校負責解釋。


            二O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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