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縣2011年第三季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機關工勤)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機關工勤)人員。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潼南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2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潼南縣2011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機關工勤)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近五年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屬于招聘范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1年8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勞動保障大樓五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電話:023-44558307。 (三)報名方式 按招聘崗位報名。 (四)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報名手續: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職(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報名表》(可在潼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提前下載填寫)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到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書、相關資料及代辦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比例的,除特殊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
(六)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1年9月2日工作時間內在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領取準考證。聯系電話:023-44558677。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1年9月3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 專業科目考試為本崗位相關知識。 《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考試分值均為100分。 (二)面試
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與專業科目筆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需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結合崗位實際需要,統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判斷、計劃、組織、協調、控制等方面能力,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30%+《專業知識》成績×3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總成績相同,則以專業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專業科目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崗位空缺時,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政審 經筆試、面試、體檢的合格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或畢業生的在校學習成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按參加了面試的該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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