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建筑工程職業學校是一所公辦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創辦于1958年,是廣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位于三元里大道水邊街71號。 一、擬招聘人員的崗位、專業、人數與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我校共計招聘5人,其中教師崗位4人,行政管理崗位1人。具體崗位如下: (一)教師崗位(4人) 1、擬招聘的崗位、人數、要求
注:年齡計算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2、其他要求: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大學本科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2)社會人員和在職人員應聘我校須持有中等職業學校(含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除外);
(3)廣州市、區(縣級市)所屬公辦學校教師應聘,需有原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非廣州市戶口人員須具備穗府[2003]72號文規定的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二)行政管理崗位(1人)
1、擬聘崗位、人數、要求
注:年齡計算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2、其他要求: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2)廣州市、區(縣級市)所屬公辦學校教師應聘,需有原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非廣州市戶口人員須具備穗府[2003]72號文規定的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2011年6月20日—22日(上午8:30時-12:00時,下午2:00時-4:00時)在廣州市建筑工程職業學校內現場報名,符合條件者發給《準考證》。報名時請帶齊相關資料(畢業證、學位證、簡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戶口簿、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以及小一寸證件相3張。
報名地點:廣州市白云區三元里大道水邊街71號,廣州市建筑工程職業學校1號樓2樓學校辦公室。聯系人:鄭老師,宋老師,吳老師。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素質(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中職教育相關政策),閉卷考試。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名單,面試人數按招聘崗位數1:4的比例確定;
2、筆試時間:2011年6月29日
3、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我校網站公布(www.gzjg.net),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在我校網站公布。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
4、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人員,可以在成績公布后三天內向我校提出查分申請。
(三)面試
1、2011年7月2日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
(1)教師崗位,包括試講(含現場提問)和面談兩個環節,分別考察教學能力和相關工作能力。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試講占60%,面談占40%;
(2)行政管理崗位,包括實操和面談兩個環節。考察其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和相關工作能力。成績采用百分制,實操占60%,面談占40%。
3、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四)體檢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依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的錄用標準,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應聘者體檢費用由本人與我校各負責一半,體檢不合格的應聘者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
考生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我校可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在替補人選中補選。
(六)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圍對應招聘公告的范圍)。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將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
(七)辦理錄用手續和相關待遇
擬聘人員通過公示后,按照廣州市有關政策辦理錄用手續,由學校進行聘用,學校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空缺情況,通過公開競聘,確定新的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享受與所聘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應的工資福利、醫療等待遇。
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在本校。
聯系人:鄭老師宋老師吳老師
聯系電話:020-36254484,020-36254716
廣州市建筑工程職業學校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