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廣東金融學院是一所廣東省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位于廣州市天河區。學院始建于1950年,2004年5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在廣州金融高等專科學校的基礎上建立廣東金融學院。現有本科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繼續教育學生萬余人。學院辦學條件良好,教學環境優美,分設廣州校本部和肇慶校區。學院占地面積61萬平方米。院內教學實驗設施齊全,設有語言實驗室、多媒體教室和計算機實驗中心。建有模擬銀行、金融、國際貿易、電子商務、財務會計、保險、工商管理和商務英語等專業實驗室和模擬證券營業部。圖書館紙質藏書120萬冊,電子圖書21萬種、報刊上千種。學院還建有華南地區規模最大的廣州貨幣金融博物館。學院重視師資隊伍建設,優化隊伍整體結構,現有教職工1200多人,專任教師800多人,其中,教授80多人,副高職稱教師200多人,博士130多人。同時,學院還聘有一批校外的學者和金融界的專家擔任兼職(客座)教授。學院立足廣東,面向全國,服務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60年來,學院為社會培養了大批既掌握了金融理論知識、又具有較強實務能力的專門人才,他們遍布全國十多個省、市、自治區的金融機構和經濟部門。作為目前全國僅有的四所金融類本科院校之一,學院將主動適應社會需要,加快發展步伐,為地方經濟教育和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二、招聘崗位、人數、條件
本次招聘共27人,分別為教學崗位16人,其它專業技術崗位4人,管理崗位4人,輔導員3人。
(一)教學崗位
(二)非教學專業技術崗位
(三)管理崗位
(四)輔導員崗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廣東省政策和我院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身體與年齡條件符合廣東省有關進人規定。
(3)專業技術崗位要求專業基礎扎實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教師崗位還要求具備較高的教學素質和較強的科研能力。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應聘。
2.報名方式:采用信函、電子郵件、現場報名等方式。有意應聘者可登陸我院人事處網頁(http://bm.gduf.edu.cn/rsc)“人才招聘”專欄,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附上個人簡歷。每位應聘者只能填報一個職位。
3.報名時間:在發布招聘公告10個工作日后接受報名,報名時間為5個工作日。
4.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迎福路527號廣東金融學院人事處;郵政編碼:510521;聯系人:楊老師、黃老師;電話:020-37216160、020-37216683;傳真:020-37216666;電子郵箱:gdufrsc@163.com。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我院將組織由人事處和各用人單位專家組成的資格審查小組,根據崗位條件和應聘人員基本情況,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人選進入考試。應聘者可登陸我院人事處網頁“人才招聘”專欄查詢審核情況。
入圍者須在考試前1天,持準考證及有關資料到我院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提交的資料:(1)身份證及復印件;(2)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復審合格者,準考證加蓋公章正式生效。
(三)考試
我院成立2011年公開招聘委員會,下設各專業評審小組負責評審。評審小組由我院人事處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專家組成,人數為奇數,不少于5人。
考試由我院于7月上旬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有效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抽簽確定考試順序。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教學崗位考試采取面試(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本專業課程,每人試講20分鐘,試講完畢接受評委提問。體育教師崗位還需進行專業技術測試。
非教學專業技術崗位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管理崗位和輔導員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由我院根據崗位要求確定,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筆試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和擬招聘崗位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各專業評審小組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最終成績,總分60分以上為合格,在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四)體檢
已確定的擬聘人選,在指定的時間和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五)組織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質、學習情況、工作業績及所獲得的獎勵、成果等方面的實際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考察、體檢合格者經我院院長辦公會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同時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我院網站公示7天。
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我院將公布聘用人員名單,并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先行簽定聘用協議,待聘用人畢業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八)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聘用結果等,可登陸廣東金融學院人事處網頁“人才招聘”專欄查詢,服務咨詢電話:020-37216683,舉報或投訴電話:020-87053939。
五、其它問題的說明
(一)獲得學位時間須于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對未能按時取得學位者,所簽聘用協議將自動失效。
(二)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
(三)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考生成績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我院人事處網頁上公布,在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我院人事處網頁上公布公布擬面試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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