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區2011年招聘黨建指導員公告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愿意履行工作職責,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符合應聘職位條件; (四)無犯罪記錄及無違反計劃生育記錄; (五)身體健康。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或他人代報名; 2.時間及地點: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香洲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地址: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5號(珠海市七中對面)); 3.所需資料:①《珠海市香洲區公開招聘黨建指導員報名表》(本人填寫并簽名);②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黨費證(黨組織關系介紹信)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留存);③代報名的需提供代報名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留存);④留學回國人員報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留存);⑤應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張(1張貼在報名表,1張貼在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應聘者經現場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繳納考務費50元后發放準考證(特困大學生、下崗失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憑相關證明免繳考務費)。每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低于該比例,則按1∶3的比例相應減少招聘人數。 (三)考試 采取筆試加面試方法,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分數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統一進行,側重考察應聘者黨建基礎知識以及適應崗位要求的素質與能力。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在香洲區組織人事網(http://zuzhibu.zhxz.cn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側重了解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素質與能力。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依總成績高低順序(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體檢人員。如遇最后一名入圍人員總成績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數時,同分人員按面試成績的高低擇優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總成績和體檢有關事項在香洲區組織人事網“通知公告欄”公布。
面試時間和地點見網上通知。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產生的空缺可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核 考核是對應聘者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對應聘者報考資格復核。進入考核人員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和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所產生的空缺可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等額替補。 (六)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香洲區組織人事網公示3日。公示期間未收到情況反映,或收到情況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四、聘用 (一)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聘期3年(含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員不辦理工作關系調動。 五、其他 (一)咨詢電話:0756-2516710(香洲區委組織部);監督電話: 0756-2523079(香洲區紀委、區監察局)。 (二)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簽訂勞動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由區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四)招聘過程中出現特殊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通知公告欄”公布。 珠海市香洲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1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