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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香洲區2011年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公告

          時間:2011-08-03 06:1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珠海市香洲區2011年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公告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愿意履行工作職責,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符合應聘職位條件;
          (四)無犯罪記錄及無違反計劃生育記錄;
          (五)身體健康。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專業的確定參照《廣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或他人代報名;
          2.時間及地點: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香洲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地址: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5號(珠海市七中對面));
          3.所需資料:①《珠海市香洲區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報名表》(本人填寫并簽名);②應聘01、02、03職位者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留存);應聘04、05、06、07職位者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留存;如屬集體戶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戶口本首頁和應聘者本人信息頁的復印件,但在復印件上須有單位加具“與原件相符”的證明意見并蓋公章);③代報名的需提供代報名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留存);④要求放寬年齡的須提供香洲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出具的工作三年以上且現仍在崗并表現優秀的書面證明;⑤留學回國人員報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留存)⑥應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張(1張貼在報名表,1張貼在準考證);
          4.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二)資格審查
          應聘者經現場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繳納考務費50元后發放準考證(特困大學生、下崗失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憑相關證明免繳考務費)。每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低于該比例,則按1∶3的比例相應減少招聘人數。
          (三)考試
          采取筆試加面試方法,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分數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統一進行,側重考察應聘者基本素質及職位所需知識等。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在香洲區組織人事網(http://zuzhibu.zhxz.cn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側重了解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素質與能力。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依總成績高低順序(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體檢人員。如遇最后一名入圍人員總成績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數時,同分人員按面試成績的高低擇優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總成績和體檢有關事項在香洲區組織人事網“通知公告欄”公布。
          面試時間和地點見網上通知。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產生的空缺可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核
          考核是對應聘者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對應聘者報考資格復核。進入考核人員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和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所產生的空缺可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等額替補。
          (六)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香洲區組織人事網公示3日。公示期間未收到情況反映,或收到情況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四、聘用
          (一)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聘期3年(含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員不辦理工作關系調動。
          五、其他
          (一)咨詢電話:0756-2516710(香洲區委組織部);監督電話:0756-2523079(香洲區紀委、區監察局)。
          (二)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簽訂勞動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由區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四)招聘過程中出現特殊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通知公告欄”公布。
           
          珠海市香洲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1年7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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