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中山市國有森林資源保護中心是隸屬于中山市林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為提高該單位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名,所招聘人員定編在中山市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人員編制額內,考核聘用后工資待遇按國家政策規定給予。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具有與專業相應的學位,風景園林專業。 二、報考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前10個工作日在中山市政府信息門戶網站上發布中山市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31日—9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方式:在報名地點現場填寫報名表; (3)報名地點:中山市林業局(中山市中山三路26號政府第二辦公區22樓2216室); (4)聯系人:高偉英,聯系電話:88221913,投訴電話:中山市林業局監察室,88221919。 (三)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須攜帶以下原件和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計劃生育證明和有關證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4張。 (2)報名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錄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由中山市林業局(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林業基礎知識等,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公共基礎知識和森林資源管護知識能力,不指定考試用書。 (3)筆試時間:2011年9月5日上午9:00-12:00。 (4)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筆試合格分數線視實際考試情況由招聘單位確定。 (5)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分別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政府信息網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 (2)中山市林業局與中山市國有森林資源保護中心聯合成立面試評委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5人),統一時間進行考評,并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總成績聘用分數線劃定為60分。 五、體檢、考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程序,我局將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擬聘用人員在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合作共事、遵紀守法、廉潔從業、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山政府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調入手續。 附:中山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中山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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