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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11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8-20 14:3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11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2011年下半年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道路交通工程研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具體見《二〇一一年廣州市道路交通工程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請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hrssgz.gov.cn)或中國廣州人事網(www.gzpi.gov.cn)查看。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條件、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
          5、應聘人員必須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不含增城市、從化市);
          6、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條件;
          7、資格條件中提到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1年8月1日;
          8、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本次采用網上報名形式。應聘人員請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hrssgz.gov.cn)或中國廣州人事網(www.gzpi.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9月2日(星期五)中午12:00至9月6日(星期二)中午12:00。應聘人員通過網上支付系統繳交報名費、考務費共計50元。繳費截止時間為9月7日(星期三)下午17:00。
          2、每個職位的計劃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考。
          3、因未達到規定報考人數而取消相應職位招聘的應聘人員將退還已繳納的報名費及考務費;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二)考試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2、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3、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四、筆試
          1、打印準考證。9月12日(星期一)下午17:00起,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9月14日(星期三),具體時間、地點、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相關崗位專業知識測試。考試內容不指定復習用書,題型為客觀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采取閉卷考試形式。
          4、筆試成績公布。9月21日(星期三)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hrssgz.gov.cn)或中國廣州人事網(www.gzpi.gov.cn)上公布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
          5、確定進入資格條件審查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職位招考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條件審查人員名單,報名比例低于1:5的,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均進入資格條件審查(筆試缺考及成績為零分者除外)。
          五、資格條件審查
          1、報名應聘人員須上網打印本人報名表同時提供以下有關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作為查驗核實資格條件的依據: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等證書。
          (2)本人簡歷,小一寸相片1張,工作經歷證明或勞動合同。
          報考人員在資格驗證時應提供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或鑒定證明。報考人員可到廣州市農林下路72號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辦理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或鑒定證明。
          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資格條件審查時間及地點。
          時間:9月23日(星期五),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廣州市府前路3號3樓綜合部。采用現場查驗核實的方式進行資格條件審查。
          3、進入資格條件審查的應聘人員必須對報名表及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
          4、符合資格條件的應聘人員少于5名的,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符合資格條件的應聘人員方可參加面試。
          5、不參加資格條件審查的應聘人員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六、面試
          1、時間:9月29日(星期四),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生按照面試通知的要求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考生不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視為放棄面試。
          3、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包括實際操作測試環節,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掌握相關知識的情況、判斷和分析能力、工作技能等。
          七、體檢和考察
          以總成績的高低排序,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生廳印發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八、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根據考核、資格審查及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hrssgz.gov.cn)或中國廣州人事網(www.gzpi.gov.cn)進行7天的公示。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將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聘用
          擬聘人員被錄用后,享受事業單位員工工資福利待遇。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的,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應聘人員本人放棄的或在三個月內未能配合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視為本人放棄,并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十、本公告由廣州市道路交通工程研究中心負責解釋。
          聯系人:袁先生,聯系電話:83126766。
          投訴電話:83124826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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