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應屆畢業生報考的,畢業時應能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職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九)招考查詢網址如下:
1.坪山新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psxq.gov.cn/;
2.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十)本公告由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負責解釋。
(十一)咨詢電話:84622925、84622926、84622957
附件:
深圳市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關于深圳市坪山新區2011年9月公開招考職員補充公告
根據招考單位要求,我局對2011年8月31日發布的《深圳市坪山新區2011年9月公開招考職員職位表》中個別條件進行了調整,具體為:
坪山新區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招聘“宣傳崗”職員(職位編號:2011PS08),職位條件中“與職位有關的其它條件”更改為: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3.30歲以下。
深圳市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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