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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廣西貴港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6-12 17:1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做好我市事業單位補充人員工作,根據《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貴人發 [2006]9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定于2011年7月份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計劃招聘1151名,其中公開考試招聘1101 名,公開考核招聘 50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及其他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教師崗位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具體詳見《2011年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學歷條件;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
              1.男45周歲(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40周歲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2002年9月4日前(即桂政辦發[2002]137號文件發文前)經貴港市縣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聘用、具有教師資格且符合政策規定的代課人員(含已被清退的代課人員),2011年8月31日止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可報名參加招聘代課人員專設崗位考試。
             (六)考核招聘的人員須獲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
             (七)招聘崗位涉及有時間限制的,計算截止日期:2011年8月31日;戶口遷入貴港市截止日期:2011年6月2日前。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考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
            (二)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下學歷(含專科)的報考人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為貴港市(含縣市區),其余人員常住戶口為貴港市(含縣市區);
             (三)面向代課人員招聘專設崗位,按貴港市代課人員所在貴港市縣市區戶口或現(原)代課學校所在縣市區報考。
             (四)面向鄉鎮計劃生育聘用制職員招聘專設崗位,范圍和對象必須是按貴政辦[2003]149號文件精神招聘,現所在縣市區在職在崗的鄉鎮計劃生育聘用制職員。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6月13 - 1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報名地點:
              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人員到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辦理有關報名手續;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人員到市人才市場招聘廳辦理有關報名手續。報名工作由組織人社部門、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三)報名手續
              1.提交材料
             (1)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報名;
             (2)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含專科)以下學歷的報考人員憑畢業證、身份證和戶口簿報名;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考核招聘的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報名;
             (5)2011年應屆生尚未獲畢業證的,須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考核時必須取得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畢業證書;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2.填寫報名登記表
              通過資格初審后,報考人員填寫《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二份。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的,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方式和時間
              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依據本簡章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報考崗位專業資格的審核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指導目錄(試行)(2011年版)》和普通高校(含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招聘單位單位不得拒絕報考;報名期間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及時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如已收費的退回已收費用。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報名結束后不得再進行資料修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 報名期限內,可以再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崗位,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時間:2011年6月13 - 23日。
              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的資格和加分項目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公示3天,同時將報考人員《報名表》及花名冊(含電子表格)送市直主管部門或縣市區人社部門,匯總后送市組織人社部門。

           


              4.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按照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即報名費10元,考試費50元/科。
              5.招聘人員崗位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能少于1:3。對報考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確因需要在當年補缺的緊缺專業崗位,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 2天內(縣市區先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匯總審核)報市組織人社部門核準,不同意調整的,應給原報名考生3個工作日的時間進行調整報名。
             (四)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報名繳費收據,在考試前5天內領取準考證,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到報考單位領取,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到縣市區人社部門領取。
              四、考試

             (一)考試科目:
              1、《公共基礎知識》或《教育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每科分值滿分100分。
              2、《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分值滿分50分。
              教育系統(含職院、體校)教師(教練)崗位筆試第一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招聘崗位代碼第二位為1的)。衛生、計劃生育等系統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筆試第一 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招聘崗位代碼第二位為2的)。其他系統崗位和教育系統非教師崗位及衛生、計劃生育等系統非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第一科目為《公 共基礎知識》。筆試第二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所有考生必考。

           


             (二)考試科目的內容和范圍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范圍包括事業單位概述與改革及科學人才觀、政治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職業道德與社交禮儀、公共管理知識、經濟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等。
             《教育基礎知識》主要范圍包括教育學基礎知識、教師職業道德及教育法規、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等。
             《醫學基礎知識》主要范圍包括醫學倫理學與衛生法規、人體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診斷學等。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范圍包括言語理解及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時事政治等。
             (三)考試時間:2011年7月 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或《教育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
              下午15:00—16: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四)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結束后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職位數情況分教育類、衛生類、其他類統一劃定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和《公共基礎知識》或《教育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合格分數線(代課人員專設崗位和鄉鎮計劃生育聘用制職員專設崗位不劃合格分數線),未達合格分數線者,不得 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成績公布:由人社部門統一張榜公布,并在貴港人事人才網(www.ggrsrc.com
             (六)命題。考試試題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有關部門命制。命題采取入闈方式進行管理。
              五、免考試的范圍及條件
              在招聘計劃中,單列招聘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可免考試,直接進入考核招聘程序。
              六、面試
             (一)教育系統教師(教練)崗位采用說課方式;衛生系統招聘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試題分醫學類、公共衛生類、護理類、其他類分別命題;其他系統招聘崗位原則上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如采用其他面試方式的必須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并在貴港人事人才網上公告。面試分值滿分 100分。
             (二)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個別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又確實需要補充人員的,必須經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同意,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社行政部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已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用人單位通知參加面試人員。
             (三)面試的組織實施。各縣市區的面試工作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市直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在組織人社部門統一領導下,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制定的面試工作方案,須報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社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同級組織人社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指導監督。面試分值 滿分為100分。面試60分為合格,未達60分者不能進入考核程序。
              面試考官(含主考官)7人。考官由行政人員擔任的,必須是副科級以上領導;由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的,必須是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主考官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領導擔任,其余6名考官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考官及其他單位考官組成,其中其他單位的考官不得少于1/2。(考官從考官庫中隨機抽取)。
             (四)面試實行驗證和抽簽制度。凡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驗證進入候考室,按編組抽簽確定面試順序。
             (五)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核準后當天宣布或張榜公布。
              七、考核
             (一)除考核招聘免考試直接進入考核人員外,其余人員,根據分數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報同級黨委組織部 門或政府人社行政部門核準后,在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內公布。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計劃生育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核應成立考核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成員,考核后寫出考核材料。
             (二)各用人單位考核工作結束后,經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確定體檢人選并經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社行政部門核準后,在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內公布。
             八、體檢
             (一)市直事業單位的考生由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到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各縣市區所屬事業單位的考生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新規定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體檢工作,對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要進行公布。考生對體檢鑒定不合格有異議的可書面申請復查,由組織體檢的部門組織申請復查人員到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復檢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 果。
              九、加分   (一)代課人員報考專設崗位加分辦法,按貴政辦[2008]42號文件精神執行。
             (二)西部志愿者、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任職(服務期)滿1年以上和報考招聘鄉鎮計劃生育聘用制職員專 設崗位現擔任鄉鎮計生服務所所長滿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加5分。(報名時須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社教育計劃生育等相關部門的書面證明或協議書)
              加分計入總成績。加分依據材料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報名結束后提供的無效。
              十、公示和聘用   (一)用人單位領導班子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集體討論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結果不 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報有關部門,依據年度招聘計劃核準。市直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和縣市區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報有關審批機構審批后,辦理入編、聘用等手續。縣市區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必須經市級人社部門備案。
           

             (二)因考核、體檢等出現不合格人員時,從報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筆試加面試總成績并列,先按《公共基礎知識》或《教育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成績高分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若再出現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已同意聘用,考生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五)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合同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聘用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個人檔案。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 的,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代課人員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退休時間。聘用到代課人員專設崗位和鄉鎮計劃生育聘用制職員專設崗位的必須在該崗位至少任教或工作5年以上(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六)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初任人員,在聘期間,享受在編人員待遇,具體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辭聘或解聘后,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 加強領導,強化監督    考試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各級組織人社部門、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對考試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 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如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6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保證考試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十二、其他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
              十三、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中共貴港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0775-4563090
              貴港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75-2936866
              監督電話:貴港市人社局政策法規科 0775-2936805
          )和貴港黨建網(www.ggdj.com.cn)上公布。張榜地點: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在市人社部門公布,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在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公布。

           
                             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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