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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廣西北流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6-12 17:09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適應我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桂政辦發〔2005〕4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 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桂人發〔2006〕22號、《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玉政辦發〔2008〕18號)和《2011 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并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2011年我市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130 人。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詳見附件—《2011年北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與職業道德;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招聘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五)招聘范圍:根據不同的崗位主要面向玉林市或廣西、全國范圍內招聘(鄉鎮小學教師崗位在北流市范圍內招聘)。招聘范圍以戶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為限。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 次招聘(從代課人員中招聘教師的職位除外)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打印準考證,不再進行現場報名。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報考者,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http://www.ylrc.net)報名,填寫《201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標準的1吋藍底或紅底免冠彩色正面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并自行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011年的應屆畢業生凡在今年7月15日前能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定向委培生和在職人員須取得原委培單位和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后方能報考。
              網上報名填表時間:2011年6月15日—22日。    代課人員現場報名時間:2011年6月16日—20日
            (二)資格審查方式和時間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玉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的授權進入網上考試資格審查系統,依據本公告規定的招聘資格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復核途徑,并及時在網上反饋給報考者及玉林市人 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期內可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網上報考資格審查時間:2011年6月15日—24日。    代課人員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1年6月16日—20日
             (三)加分材料送審方式及時間
               通 過資格審查并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在網上下載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代課人員現場填寫報名表)原件一份,持本人身份 證、報考所要求的資格證件材料和符合照顧加分的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送到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北流市人社局)審核確認,逾期不送審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給予加分,責任自負。
              1.網上報考人員提交的加分材料:
              ⑴“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需提交選派機關證書(2009年8月的“三支一扶”人員,如沒有證書的可到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辦理證明)。
              ⑵大中專畢業生“村官”需提交所在村鎮出具并經縣市區人社局審核簽章的證明或聘用協議書。
              2.代課人員需提交的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⑴所在學校及中心學校負責人簽名并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⑵市教育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⑶市教育局出具的教齡證明。
              ⑷學歷證、職稱證、獲獎證書。
              ⑸任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含教學點、分校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⑹計生服務手冊(準生證)、獨生子女證、結扎證。
              ⑦基層單位及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反映報考者真實的婚育情況并簽署有是否符合計生報考條件意見的計生證明(證明必須有審核人和負責人簽名并蓋公章)。
              ⑧近期1吋免冠正面彩色同底照片3張。
              網上報考人員加分材料送審時間:2011年6月20日—25日    代課人員加分材料送審時間:2011年6月16日—20日

           


              網上報名時,招聘單位根據報考者所填報的報考信息進行審核(有關報考所需的證件材料在進入面試入圍名單時驗證核實)。報考者必須如實填報個人的報考信息,并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承擔責任,如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有誤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由此所產生的后果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報考者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 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代課人員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辦法按北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11年北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和資格審查操作規程》(另行印發)進行。
           

           


              (四)繳交報名考試費方式及時間
               實 行現場交繳報名考試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報考者憑玉林人事人才網上自行下載打印的《201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報名登記表》、代課人員憑報名資格審查組簽署有“同意報考”意見的《報名表》到北流市人社局財務室(人社局辦公大樓二樓工資福利和退休股)繳交報名考試 費。
              根據玉林市物價局玉市價〔2006〕120號文件規定,每位考生須繳交報名費10元,考試費每科50元,兩科共110元。享受免除有關報名考試費用政策的 報考者,應于6月27日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北流市人社局辦理免交費手續,逾期不辦理的不再受理。
              網上報考者繳費時間:2011年6月16日—27日(公休日除外)    代課人員繳費時間:2011年6月16日—20日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
              已交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1年7月8日—16日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 試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每科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主要考查應試者的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包括馬列主義基本原 理、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常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中國—東盟基本知識等;《職業能 力測驗》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從事職業工作所具的一般能力,主要包括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資料分析等。每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時間: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本次筆試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輔導班和發行銷售的各種參考書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管理機構主管機關無關。
              2.開考比例: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才予以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開考的,由招聘單位在資格審查結束后的2個工作日內告知報考人員。
              3.筆試成績公布:網上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公布時間和方式以《201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為準;代課人員筆試成績由北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北流市人社局和北流市教育局張榜公布。
              (二)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照顧加分。面試人選,按用人單位計劃招聘崗位的人數,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
              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招聘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并經北流市人社局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方可進入面試程序。
              面試資格審核: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本《公告》的規定,攜帶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及全部報名材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北流市人社局審核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驗證時,要認真核對報考者在報名表上填報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報考者的證件與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學 位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加分證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實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的部門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組織面試的部門在玉林人事人才網上發布面試公告(通知)。
              2.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教師崗位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由北流市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
              (三)照顧加分
              1.1999年至2007年,經玉林市的縣級組織人事部門按桂人發[1999]83號文件的規定,選聘到村級組織任“村官”(現仍在村官崗位)的大中專畢業生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2.服務滿兩年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含2009年8月到玉林市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或西部志愿者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四)同分處理辦法
              筆試總成績或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1.網上報考人員:學歷(學位)高者優先;學歷(學位)相同的,職稱高者優先;學歷、職稱相同的,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的日期為準)前者優先;以上均相同的,依次按畢業院校所屬的一本、二本、三本、非普通高等教育類別進行取舍。
              2.報考從代課人員中定向招聘教師崗位的人員:職稱高者優先,職稱相同的,學歷高者優先;職稱、學歷相同的,教齡長者優先。
              五、體檢與考察
              根 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經北流市人社局批準,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六、公示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北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公示名單,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代課人員選崗
              公示結束后,由北流市教育局組織擬聘用人員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選崗,崗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如有2人以上同分排名者,加分多者優先;如加分相同,職稱高者優先;如職稱相同,學歷高者優先;如加分、職稱、學歷都相同,教齡長者優先;如再相同,則以抽簽形式確定選崗次序。
             八、審批
              公示期滿,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北流市人社局審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待遇
              通過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程序,經北流市人社局批準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憑聘用通知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十、招聘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對招聘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一、本公告由北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775—6399207;0775—6223709(市人社局)。
           

           


              3.面向代課人員定向招聘教師的加分辦法:
              ⑴教齡加分:教齡按每滿一年進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計分。具體加分標準為:5年以下的每年加0.35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65分;11年至15 年的每年加0.95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25分;21年以上的每年加1.85分。加分依據北流市教育局出具的證明為準。
              ⑵學歷加分:比符合要求學歷每高一個學歷層次的加2分。
              ⑶獎勵加分:對獲得北流市教育局、縣(處)級以上黨委、政府及其處級以上部門授予的各種榮譽稱號和獎勵予以加分:北流市教育局加2分,縣(處)級加4分, 市(地)級加5分,省(區)級加6分,國家級加7分。獎勵分累計不能超過7分,同年獲得的同類獎勵只給級別高的榮譽加分。
              ⑷職稱加分:獲得初級職稱:員級加1分,助理級加3分;獲得中級職稱加5分;獲得高級職稱加7分。加分依據以人社(職改)部門的批文和經人社(職改)部門認證有效的資格證書為準。
              ⑸職務加分:對按干部管理權限任命的學校中層以上任職滿一年的現任領導予以加分,其中學校中層領導(含教學點、分校負責人)加2分,校級領導加4分。加分依據任職文件為準。離崗原市代課人員此項不予加分。

           


              ⑹計生加分:
              ①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或符合生育條件的夫婦女方年滿49周歲還未生育孩子的加12分(憑獨生子女證和市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②農村雙女結扎戶加8分(憑結扎證和市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③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二胎的加6分(憑準生證和市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以上六項加分可累計,上不封頂。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一)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北流市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知識與能力、現實表現與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情況以及報考資格復查結果等情況。
           


                                                                         北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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