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我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 革,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結合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根據國 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規定,特制定《開陽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1、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的原則。
2、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專業測試(崗位能力測試)、面試(試教)、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3、招聘工作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二、招聘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9名,詳見《開陽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2011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2.本省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3.貴陽市戶籍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和相應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和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不含政工師,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事業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的人員;2009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及定向到貴陽市以外其他市(州、地)、縣(市、區、特區)的應屆畢業生。
3、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聘用后的崗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崗位有關條件要求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為2011年6月23日-26 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報名地點:開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開州大道客車站對面)
3、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 筆試、專業測試(崗位能力測試)、面試(試教)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 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準考證發放 《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的《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1年7月15日。領取地點詳見《準考證領取憑條》。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領取憑條》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參加招聘考試(從筆試至辦理聘用手續整個過程)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證件而影響進入下一環節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 1、《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考試時間為:2011年7月16日,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專業測試(崗位能力測試)、面試(試教)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公布 《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成績于2011年7月25日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gy.lss.gov.cn)、開陽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kygov.gov.cn/)、貴陽人力資源網(http://www.gyhr.cn)上公布,并張貼在縣人社局宣傳欄。 (五)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時間為2011年7月26日上午9:00-下午4:00,受理查分地點為開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01室。 四、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