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各環節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四)在招聘過程中,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考生成績等內容)都將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gzgy.lss.gov.cn)、開陽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kygov.gov.cn/)、貴陽人力資源網(http://www.gyhr.cn)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媒體及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后報市招聘辦公室確定。
(六)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開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生查詢《招聘簡章》請登陸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gzgy.lss.gov.cn)、開陽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kygov.gov.cn/)、貴陽人力資源網(http://www.gyh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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