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關于為市公安局警務綜合服務中心選調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按照2010年12月16日市委常委會議研究的意見和市編委會紀要精神,根據濮陽市公安隊伍實際,現就濮陽市公安局警務綜合服務中心選調和帶編調整專業技術人員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人數及專業條件 本次共計劃為濮陽市公安局警務綜合服務中心選調58名專業技術人員,具體崗位及專業要求如下:
1、法醫(10名):要求法醫、臨床醫學等相關專業。
2、刑事技術員(32名):要求刑事技術、物理、化學、痕跡檢驗等相關專業。
3、網絡輿情監控員(8名):要求漢語言文學、文秘等相關專業,具有較強的文字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4、科技研發和信息中心人員(8名):要求計算機等相關專業,具備較強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分析應用和研發能力。
二、選調范圍 1、市直超編全供事業單位的在職工作人員;
2、市直全供事業單位的在職工作人員;
3、市直差補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在職工作人員。 2011年4月2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地點: 濮陽市公安局人事科(濮陽市勝利路3號,市公安局辦公樓三樓人事科辦公室)。聯系電話:8820089。
2、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結束后,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組織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提供情況不實的,發現后將取消進入下一階段的資格。
3、考試考核:本次選調采取考試考核方式進行,考試考核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4、體檢政審: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政審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政審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遇到政審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5、調整聘用:根據考核、政審考察結果,對擬選調人員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選調人員為財政全供事業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初審、考核、政審、公示、調整等程序,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經主管部門查實后,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嚴肅處理。選調工作由市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濮陽市公安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除市直超編全供事業單位在超編額度內調動外,其他均實行帶編調整。
三、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年齡35周歲以下(1976年4月1日后出生)。
3、納入編制管理的市直事業單位人員。
4、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5、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能力。
6、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行政拘留以上處理的,或因違法違紀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2、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的、正在服刑的、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或為***分子的。
四、選調程序及方式: 1、報名: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職稱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介紹信。報名者登陸濮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濮陽公安網,下載打印《濮陽市公安局選調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A4紙),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填寫有關內容。
報名時間:
政策咨詢電話:8820089。
中共濮陽市委組織部 中共濮陽市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濮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