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心理咨詢與輔導中心專職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211工程”高校、省部共建高校2011屆心理學專業心理咨詢方向的全日制統分碩士畢業生(第一學歷應是“211工程”以及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專業為心理學);
2.中共正式黨員或預備黨員,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相貌端正; 3.已獲得國家心理咨詢師二級(含)以上資格證書; 4.熱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水準,有較強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表達能力; 5.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就讀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6.熟練掌握心理咨詢技術,就讀期間有相關實習經驗; 7.熟練掌握網絡信息技術,現代化辦公操作水平良好; 二、招聘待遇
聘期內實行人事代理,享受學校規定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1.組織報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2.公布筆試成績,按通過筆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3:1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3.公布面試成績,按筆試與面試綜合成績確定考察對象,并統一組織體檢; 4.提交學校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簽訂就業協議。 四、報名及其他事項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絡發送電子郵件報名,郵箱:zdlm1984@126.com ;也可直接到河南大學心理咨詢與輔導中心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5月13日18:00。 (二)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稿或掃描件)
1.《河南大學心理咨詢與輔導專職人員招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2.身份證,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及研究生工作部門出具的為應屆碩士畢業生的證明材料; 3.職業資格證書; 4.基層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資料報送
1.個人基本情況:個人簡歷,1寸近照2張,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研究生工作部門出具的為應屆碩士畢業生的證明材料等; 2.個人成就:包括科研成果、獲獎情況、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等; 3.黨組織出具的個人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并加蓋學校黨委組織部公章。 (四)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河南•開封市明倫街85號 河南大學學生處 大學生心理咨詢與輔導中心 聯 系 人: 張 典 聯系電話:13937800169 應聘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 人事處
學生處 201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