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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河南許昌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5-03 09:5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加強我市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整體素質,結合我市市直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國為我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61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全國范圍內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同時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和任職資格要求;
          5、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的為1976年5月12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的為1981年5月12日以后出生,25周歲以下的為1986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7、具有擬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三、報名時間和辦法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13日—5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許昌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
          3、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4、報名須提交材料:
          ⑴本人填寫的《許昌市2011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報考者可在許昌市政府門戶網站、許昌畢業生就業信息網、許昌人事人才網自行下載打印,并張貼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及擬聘崗位要求的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學校出具的學歷和專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留學回國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等及復印件1份。
          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進行信息采集,并根據有關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102元(其中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信息采集費12元)。
          5、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4︰1,達不到4︰1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人員可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個別專業性較強、緊缺的招聘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比例的,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降低招聘比例。
          7、農 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人員報考,可免交報名考務費。辦理免交報名考務費需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 (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明(原件)。
              8、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9、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1年6月9日至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報名費票據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1、筆試:筆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編辦統一組織實施。
              ⑴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知識》三科,滿分分別為100分。
          ⑵教師崗位測試的《專業知識》內容為《教育基本理論》(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學、教學方法概論、教育法律法規等)。具體教師崗位見附件。
          ⑶考試時間:2011年6月12日8:00至10:00測試《職業能力測驗》,10:30至12:00測試《專業知識》,14:00至16:30測試《申論》。
              ⑷筆試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專業知識成績×30%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仍在職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我省“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最多加5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同時提交有關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逾期將不再受理。
          如發現擬享受加分人員弄虛作假及情況不實等,取消本次考試及聘用資格,并在5年內不得參加許昌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
          筆試考務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根據崗位實際需要采取不同的面試方式,教師崗位的面試采取試講或說課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的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時間為2011年6月下旬。
              個別單位根據崗位需要,可采取相應的測評辦法加試實際操作技能,滿分100分。加試實際操作技能崗位的面試成績計算辦法: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試講或說課)成績×50%+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聘用。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主要檢查被檢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能否適應招聘崗位要求。如出現體檢不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的項目和辦法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體檢、考察。
          六、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聘用、入編等相關手續。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時須提供畢業證書,不能按時畢業或不能取得擬聘用崗位要求的學歷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自聘用之日起5年內不得調動或考錄其他單位。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間接受崗前培訓。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許昌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xuchang.gov.cn)、許昌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www.xcbys.com)、許昌人事人才網(http://www.xcrcsc.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政策咨詢電話:0374-2337026;
          報名咨詢電話:0374-2332618、2338617;
          報名現場電話:0374-2968075、2968078。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許昌市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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