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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河南省信陽息縣招聘中小學教師信息

          時間:2011-05-24 10:3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了全面提高我縣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工作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20名。現將簡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高中教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含本科),并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二)職業教育教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含本科),并符合相應職位要求條件。報名不受教師資格證書限制者,若被擬定聘用,一年內必須取得相應職位類別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試用期滿,不予正式聘用。
            (三)小學教師:全日制普通中專畢業,并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和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四)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師范類全日制普通中專以上學歷,并具有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師范類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生報考不受教師資格類別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學位以上的研究生報名不受教師資格證限制,如被擬定聘用,一年內必須取得相應職位類別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試用期滿,不予正式聘用。
            (六)高中教師面向社會,學前教育教師、小學教師面向息縣。本縣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任職滿兩年的不受戶籍限制。
            (七)本縣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參與考試。
            二、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二)熱愛教育事業,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學位以上研究生和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2周歲(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齡認定以學籍檔案記載為準。
            (四)所學專業和報考崗位要求對口或相近。
            三、招聘名額  高中教師44名(含衛校文化課教師5名),職業教育教師6名,小學教師150名、小學學前教育教師20名,共計220名(詳細招聘計劃見推薦)。
            四、報名時間、方法和要求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30日至6月5日。
            2、報名地點:息縣人社局(息縣城關鎮息州大道五一水庫東300米)。
            3、報名費用:每人收取報名費、考務費、信息采集費100元。
            4、報名辦法: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戶籍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進行報名,并填寫統一印制的《息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根據所學專業進行報考(2011年應屆畢業生符合報名條件的可持學校有效證明信和加蓋學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協議書報名)。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同時選報學校,也可以兼報一個相近專業的小學教師崗位(報名費用累計收取);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同時選報鄉鎮。報名采取現場采集照片。
            5、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和相關證件。報名結束后,由縣人社局、教體局共同簽定審核意見。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與聘用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不符的以及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報名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該職位不再招聘,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不符合條件或不愿意改報職位的,退還所交費用。對我縣急需稀缺學科的職位,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比例。
            7、報名者于2011年6月9日--6月10日持身份證和報名票據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1年6月11日
            上午9:00—11:30高中、職業教育學科
            下午3:00—5:30小學、學前教育學科
            (2)筆試:采用一張綜合試卷,滿分200分。筆試內容:所報學科專業知識+教育公共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及教材教法等),其中所報學科專業知識占120分,教育公共知識占80分。普通高中所報學科專業知識以普通高中內容為主,涵蓋大學專業學科知識;小學所報學科專業知識以初中、高中內容為主;小學學前教育教師所報學科專業知識以幼兒教育和小學學前教育內容為主,涵蓋小學、初中、高中知識。
           

            (3)筆試方法: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的方法進行。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
            (4)加分規定:根據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本省統一招募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任職滿兩年的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計劃等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經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認定合格者,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加分。
            2、面試
            普通高中教師、職業教育教師、小學學前教育教師面試,小學教師不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分學科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不分學科,采取統一題目,統一時限,現場答題,當場打分。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急需稀缺學科職位參試人員與擬聘位達不到3:1筆試后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設定合格分數線75分,達不到者不再進入下一個環節。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參加面試時,應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面試通知單。
            考試成績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筆試成績保留二位小數,面試成績保留二位小數,總成績保留二位小數。
            (三)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人數1: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內容和辦法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的規定進行。對體檢合格人員,分學科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對象,考核出現不合格的,可在體檢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考核主要是查閱考生檔案及了解考生工作或學習表現。
            五、聘用  1、確定擬聘人員。對考核合格的人員,分學科等額確定擬聘人員。
            2、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如無異議,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分配意見,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予以辦理聘用手續(工資從2011年9月份執行)。招聘的高中教師按報考學校、學科,分配到相關學校任教;招聘的小學和學前教育教師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報考鄉鎮,統一分配到缺編的非城區學校任教;超出報考學校計劃的聘用人員調劑到報考計劃缺員的學校,不服從調劑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公示有異議、經審查不符合條件者和不服從組織分配及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在體檢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3)簽定聘用合同。所有招聘人員,全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統一印制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證。
            (4)實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5)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內享受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滿正式聘用的,按時轉正定級,納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試用期滿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進入人才中心自主擇業。
            六、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各環節的工作,堅持陽光操作,實行公示制,凡進入下一程序的人員均在息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都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按政策規定應該回避的人員一律不得參與公開招聘工作。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息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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