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黃河水利委員會經管局所屬企業(鄭州)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黃河水利委員會企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指導意見》,經管局所屬企業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用人標準原則;
2、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原則;
3、堅持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用原則;
4、嚴操規程、接受社會監督原則。
二、招聘對象、專業及人數
近兩年擇業期內,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未正式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本科畢業生,并取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詳見推薦:《黃委經管局所屬企業2011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沒有違法違規行為;
3、品學兼優,愛崗敬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3、具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必備條件;
4、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8月22日
2.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須于報名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3:00-6:00)到黃委會經管局1106室報名(鄭州市金水路226號楷林國際B座11樓),逾期未報名者,不得參加應聘。
咨詢電話:0371—66022061
3.報名要求:報名時應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學生證、大學畢業證書及相關證件、個人簡歷、就業推薦表、自薦材料及其他能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等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遞交《經管局所屬企業2011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網上下載見推薦)。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根據報名條件、崗位要求等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于8月23日在黃河網上公布。
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在8月25日到黃委會經管局領取準考證,并按照河南省財政、物價部門有關收費標準,交納100元報名考務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可免交考務費。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筆試、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
筆試時間:8月26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筆試人員不足3人的全部進入面試。第3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員均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名單于8月29日在黃河網上予以公告。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和技巧。面試順序由抽簽決定,面試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算術平均為面試成績。每個崗位所有應試人員面試結束后,由主考官統一公布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9月2日上午9:00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與考核
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核人員。體檢及考核人員名單于9月2日在黃河網上公告,體檢須于2011年9月5日前完成,地點在黃河中心醫院。體檢項目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素養及綜合能力等。經過考核,應聘人員均不合格或均達不到崗位要求的,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
八、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核結果,經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于9月5日在黃河網上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6天。公示合格后,被聘用人員持身份證、高校就業通知書、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所要求的證件,9月13日后到經管局人勞處(金水路226號楷林國際大廈11層)開具干部介紹信到崗位所在企業報到,崗位所在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要求,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聘用保險事宜。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與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充分認識公開招聘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精心實施,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2、公開招聘設立監督電話:0371-66022392,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凡是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它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3、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與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回避。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招聘從事該企業人事、財務等崗位工作,也不得被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上工作。
十、注意事項
1、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只能報考本次招聘崗位中的一個。
2、報名登記表中與參加招聘過程中使用的本人信息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應對報名登記表中的信息真實性負責,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即取消本次公開招聘的資格。
3、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考試。
4、應聘人員參加招聘期間所有費用自理。
本方案由黃委經管局人勞處負責解釋。
黃委經濟發展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