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黃委水文局所屬企業(鄭州)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黃委水文局所屬企業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共計4個,詳見《黃委水文局所屬企業2011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一覽表》(推薦)。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沒有違法違規行為;
2、熱愛治黃水文事業,愛崗敬業,品行良好;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文化水平、管理知識或專業技術知識;
5、國家統招的在就業報到證有效期內未正式落實工作單位的2010年、2011年大學本科及其以上高校畢業生,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和學位證,且未與任何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
三、報名時間、方式
報名時間:2011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填寫《黃委水文局所屬企業2011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推薦),同時發送至以下電子信箱:yuanhua@swj.yrcc.gov.cn,并傳真至0371-66023245進行確認。limingzhe0915@163.com
四、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根據報名條件、崗位要求等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于2011年9月1日在黃河網人才公開招聘專欄、黃河水文網(下同)上公布。
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按照河南省財政、物價部門有關收費標準,須在2011年9月3日前通過郵寄匯款交納100元的報名考務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可免交考務費。收款人:黃委水文局人事勞動教育處,地址:河南省鄭州市城北路東12號,郵政編碼:450004。未按時交納考務費者視為自動放棄(以郵戳時間為準)。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一)筆試:采用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筆試時間為2011年9月5日上午9:00~11:30,請應試人員于2011年9月4日下午16:00~16:30到黃委水文局人事勞動教育處干部科領取準考證(北辦公樓301室)。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5的比例確定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筆試人員不足5人的全部進入面試,第5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員均參加面試。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于2011年9月5日下午在網上公告。
(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順序抽簽決定,每個崗位所有應試人員面試結束后,由主考官統一公布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
面試于2011年9月6日上午8:30開始進行。
筆試、面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對于只有1人進入面試且面試成績較差,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
六、體檢與考核
每個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核人員。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和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2011年9月6日下午在網上公告。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為2011年9月7日上午,地點另行通知。
經過體檢、考核,應聘人員均不合格或均達不到崗位要求的,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
七、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核結果,經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合格后,按有關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
被聘用人員持身份證、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所要求的證件到黃委水文局人事勞動教育處報到,開具《畢業生報到通知單》。證件不全、與崗位要求不符者,不予報到。
被聘用人員持《畢業生報到通知單》到崗位所在企業報到,崗位所在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要求,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保險事務。
八、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招聘從事該企業人事、財務等崗位工作,也不得被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上工作。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嚴格招聘紀律,對于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過程中參與作弊;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等違反招聘規定的必須嚴肅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九、注意事項
(一)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只能報考本次招聘崗位中的一個。
(二)報名登記表中與參加招聘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應對報名登記表中的信息真實性負責,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即取消本次公開招聘的資格。
(三)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應聘人員參加招聘期間所有費用自理。
十、其它
本方案由黃委水文局人事勞動教育處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371-66023245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城北路東12號,郵政編碼:450004
黃委水文局人事勞動教育處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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