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政府研究,報市人社局、市編辦同意,紅旗區區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15名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名條件1、全供事業崗位招聘的范圍、對象、專業及人數
(1)招聘的范圍和對象:面向新鄉市范圍內(本市戶籍或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與非在職人員,要求具有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招聘專業及人數:經濟類2名,土木工程類3名,財會金融類4名,文秘類4名,法律類5名、計算機類4名,畜牧獸醫類3名,食品安全類2名,醫學類1名,化學化工類1名。
2、小學教師崗位招聘的范圍、對象、專業及人數
(1)招聘的范圍和對象:面向新鄉市范圍內(本市戶籍或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大專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與非在職人員。
(2)招聘專業及人數:語文(6名)、數學(4名)、英語(2名)、體育(1名)、音樂(1名)、美術(1名)。
3、報名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全供事業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國家統招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位;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需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6)報考崗位須與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小學教師崗位: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一定的教學基本功和教育理論基礎,具有開拓創新精神;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師范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或非師范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需取得四級英語合格證書;
(6)報考教師崗位的所有人員均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7)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
(8)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思路清晰,口齒清楚;
(9)由紅旗區區屬小校自聘且在本區從事教學工作三年以上,目前仍在紅旗區教師崗位上工作,且具有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均可報考。
(10)符合擬聘用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兩種崗位均不得報考:
1、正在服刑、勞動教養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這次招聘事業人員共計44人,其中小學教師15人。
三、招聘程序與相關事宜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9月13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新鄉市紅旗區行政服務中心(新鄉市人民路公園北街20號)。
3、報名辦法: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專業)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人員需持畢業證、學位證、戶口薄、有效身份證、就業報到證等,留學回國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審驗后交復印件一份。
報名時全供事業崗位和小學教師崗位不能同時報考,填寫《新鄉市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或《新鄉市紅旗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2份,在職人員或在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實行人事代理學生的信息,務必在表中反映清楚,并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張,交納筆試考務費72元(含報名與信息采集費)。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名的,可免交筆試考務費。擬免交筆試考務費的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
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6:1,不足6:1的,需相應核減擬聘用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由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決定。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名者與擬聘用崗位(專業)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對資格條件審查合格的人員,由工作人員填寫《新鄉市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人員情況登記表》、《新鄉市紅旗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人員情況登記表》,按照同一單位、崗位(專業)分類造冊。
考生于2011年9月21—22日,到新鄉市紅旗區行政服務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1、全供事業崗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綜合知識與材料作文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應試者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潛能,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等四個部分。綜合知識(權重65%)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法律、管理、計算機應用、科技、歷史等,題型以單選、多選、判斷為主;材料作文(權重35%),即給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2、小學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主要包括職業能力測驗、綜合知識和材料作文兩門,各科滿分均為100分。綜合知識(權重65%)包括:政治理論、教育理論、教育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寫作技能、新課程改革等相關內容;材料作文(權重35%)。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2011年9月24日9:00至11:00測試職業能力測驗,15:00至17:00測試綜合知識與材料作文。筆試安排在新鄉市城區。具體考務工作由新鄉市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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