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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時間:2011-04-21 09:23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所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基礎測繪、國土資源保障技術支撐、地理信息系統、國土資源規劃、水工環、地質勘查、監測、設計、監理、礦產地質勘查、地質科研、地質學科普、古生物研究、工程勘察、國土資源調查評價、政務管理及社會化服務等工作。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廳直屬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和省國土資源廳的領導下,由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負責組織協調具體招聘事宜。招聘工作全過程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出國留學應聘人員學歷要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
          四、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直屬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計劃表》(附表一)。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事編制網和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資格審查、準考證發放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3日9:00至5月5日17時止。
          2、報名地點:各用人單位人事部門(見附表二)
          3、報名方式及要求:應聘人員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其中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職人員參加公開招聘的,應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并請自行下載填寫《湖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表三),直接到各單位人事科現場報名。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應聘人員請如實填寫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的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資格審查
          依據招聘職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給予回復并以電話方式通知參加考試。
          (三)考試
          1、開考比例:各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應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的比例取消該崗位招聘考試。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的比例合成綜合總成績。考試成績在湖南省人事編制網和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網站公布。
          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內容包括公共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其中公共知識占70%,專業知識占30%)。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輔以專業知識,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學識水平、業務素質和表達能力。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2、考察:由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績排名先后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事編制網和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應屆畢業生為一年),試用期內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員享受用人單位同類人員待遇。

           
           

          特別提示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有關具體考務問題請咨詢各招聘單位(具體聯系方式見附表2)。
          附表: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
          201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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