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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瀏陽市教育局招聘教師的信息

          時間:2011-04-28 18:3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經市委和市政府批準,決定公開招聘中學教師40名,職業中專教師6名,小學教師150名,幼師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地點
           
          瀏陽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北正北路2號)
           
          二、報名時間
           
          2011年5月5日至5月7日(8:00—17:00)
           
          三、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01231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51231以后出生)。2002年7月31日前在我市教育系統公辦學校任教兩年以上的代課教師年齡放寬到45周歲(即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學歷資質要求:
           
          ①中學教師和職業中專教師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各專業教師和幼師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原代課教師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②報考中小學教師、幼師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職業中專專業教師除外);
           
          ③中學教師和職業中專教師必須專業對口;
           
          ④2011年應屆畢業生必須承諾在2011年7月10日之前出示教師資格證和畢業證方可報考。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違反計劃生育、被治安拘留、開除公職或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入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均不得報名,現已在我市行政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不屬于報名對象。
           
          四、招聘人數及專業設置
           
          1、中學:政治6名、生物8名、物理8名、化學8名、歷史5名、地理5名;
           
          2、職業中專:財會1名、服裝1名、機械加工4名;
           
          3、小學:語文40名、數學32名、英語30名、科學6名、音樂10名、體育10名、美術10名、計算機6名、心理學6名;
           
          4、幼師:5名。
           
          共計201名。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1、自愿報名:填寫報名表、帶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2011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開具的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及考務費用200元/人等資料(證件均須原件,原代課教師須帶《任教年限認定表》,前兩年已認定任教年限的代課教師,可以不再提交《任教年限認定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資格審查:有關部門單位共同組成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集中審查。
           
          3、筆試:
           
          ①時間和地點報名時見《準考證》。
           
          ②考試范圍:分教育理論和崗位專業知識兩部分,教育理論約占20%,專業知識約占80%。
           
          ③優惠加分:原代課教師筆試成績按任教年限適度加分,具體辦法是:任教2-5年的加2分,6-10年的加3分,11年以上的加4分,任教年限只計算到2002年7月31日止;已獲機關事業單位自主用工資格者筆試加2分;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到村任職2年以上大學生村官筆試加分條件按瀏辦發〔2009〕31號文件執行。以上均不重復加分。
           
          崗位報考人數與教師招聘數,若低于3:1,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教師招聘數(職業中專教師除外)。
           
          4、面試:根據招聘數量按筆試成績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數。若專業招聘人數在10人(含10人)以下,則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以試教(說課)為主,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分值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如果綜合成績出現相同分數,則按筆試成績的高到低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程序、標準等均按公務員考錄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付。如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再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6、考察: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思想品質、遵紀守法和是否服從安排等情況。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不愿到校的,不再替補。
           
          7、公示:對擬錄用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8、發證:公示結束后無不良反映的,頒發《瀏陽市事業單位就業資格證書》。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憑畢業證等相關證件領取《瀏陽市事業單位就業資格證書》。
           
          9、聘用:對已獲得《事業單位就業資格證》人員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六、其他事項
           
          1、被聘用的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合同管理,見習期為一年。
           
          2、此次招聘的教師一律定向到缺編的偏遠地區任教,滿三年方可調動工作。
           
          3、符合發證條件的人員,如自動放棄或不服從分配,則不予發證。已發證人員在規定期限內不到單位報到上班者,取消《瀏陽市事業單位就業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再參加瀏陽市教師招聘考試。
           
          4、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經舉報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已發證的,取消事業單位就業資格證書;已到單位上崗的,一律解聘。
           
           
           
          咨詢電話:0731—8368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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