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成立于1979年,是湖南省環境保護廳下設二級機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心位于岳陽市,主要負責對洞庭湖及岳陽市環境空氣、降水、地表水、土壤、生物、生態等各種環境要素進行常規監測與管理。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要求,結合我中心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全過程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省環境保護廳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聘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廳人事教育處,由廳人事處、紀檢監察室負責組織協調具體招聘事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水平的用人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
三、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愛崗敬業、遵紀守法;
3、29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出國留學應聘人員學歷要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
四、招聘崗位及要求
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水生生物監測技術崗位1名,環境科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六、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事編制網和湖南省環境保護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員享受用人單位同類人員待遇。
聯系人:彭國明 段小莉 聯系電話:0731—8569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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