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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湖南桃江縣招聘教師簡章(3)

          時間:2011-06-27 00:0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7月4日至6日,由報考者本人現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單位或戶籍所在地村委(社區)、鄉鎮(居委)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享受優惠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職能部門或單位提供的書面證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2、按所設崗位類別報名。
          3、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等相關表格。
          4、報名地點:桃江縣教育局五樓中會議室
          聯系人:吳老師聯系電話:0737-8822217
          五、優惠加分
          1、符合職位報考條件,由上級組織部門安排且任職期滿兩年的“大學生村官”,根據湘組發[2008]7號文件規定,可享受在筆試成績中加8分的優惠政策。
          2、符合職位報考條件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中加3分。
          六、招聘辦法
          1、筆試
          ①時間:7月12日上午8:30—10:30
          ②地點:另行通知
          ③內容:A、報考小學、幼兒園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報考職位的小學、初中和高中內容(幼師科目包含語、數兩科內容),按小學內容占30%、初中內容占50%、高中內容占20%命題;B、報考初中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相應職位的初、高中知識,初中內容占30%,高中內容占70%;C、報考職專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相應專業的高中及以上知識。
          ④分值:100分制按60%計入總分。
          2、試教
          ①時間:2011年7月18日
          ②地點:另行通知
          ③試教對象:分科目根據招聘計劃,依筆試成績高低,按1:2確定試教入圍對象。
          ④內容:職專、初中、小學、幼兒園相應課程的教科書內容,具體內容抽簽決定。
          ⑤試教順序抽簽決定。
          ⑥分值:100分制按40%計入總分。
          3、每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須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否則相應減少招聘職位數,由此空出的職位數由組委會另行研究決定招聘。
          4、根據筆試、試教成績的總分,分科目按招聘人數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聘對象(總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列前,學歷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列前)。試教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5、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對擬聘對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則按相同類別科目總分高低依次遞補(選崗完畢以后不再遞補)。
          7、同類別同科目擬聘對象,按筆試、試教成績總分從高到低由本人于7月25日上午8:30到縣教育局自主選擇職位,逾時未到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由此空缺的職位由組委會另行研究決定招聘。職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8、擬聘對象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后聘用,縣教育局按招聘計劃與自主選崗情況安置到相應職位,上崗一個月內辦好聘用手續。
          9、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10、凡聘用考生,須在受聘單位工作五年以上,在五年內不準辦理脫產學習和跨鄉調動手續,否則予以解聘。
          七、本招聘簡章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201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組織委員會研究決定。
           
           
          桃江縣教育局
          桃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桃江縣編委辦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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