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郴州市北湖區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工作需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實行統一報名,統一考試。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年齡25周歲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碩士學位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1982年8月1日后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職位及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2日—8月5日。報名采用現場統一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郴州市北湖區人事局507室。報名時應聘人員應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表)1份,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學歷學位證書(其中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復印件各1份);并帶2張近期同底彩色1寸照片。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5的比例方能開考,否則,相應減少崗位招聘數。報名及考務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200元/人。
2、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1年8月17日,憑有效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領取地點為:北湖區人事局507室。
(二)筆試
時間:2011年8月19日9:00—11:30。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占綜合成績的60%。筆試內容為公共管理基礎知識和相關職位專業知識。
(三)面試
時間:2011年8月20日下午。各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法進行。報考區委黨校的,面試采用試教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予以公布。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時間:2011年8月22日。面試后,各職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考核
考核時間:時間待定。對體檢合格人員實行等額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該招聘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和考核,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考核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公示、辦理手續
對考核合格的人員將在北湖人事人才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的舉報人的舉報。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
1、2010年應屆畢業生,在取得相關學歷學位及其他證書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2、擬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四、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履行工作程序,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應聘人員、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行為的,按規定追究責任。
報名地點:北湖區機關辦公樓五樓507室(107國道旁、駱仙西路2號,乘13路、14路、29路公交車可直達。)
聯系電話:2167127
北湖區考試錄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