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2011年四川青川縣人事局關于部分事業單位考核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

          時間:2011-04-22 14:1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同意青川縣適當放寬急需緊缺人員考核招聘條件的復函》(川人社函〔2010〕216 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擬公開考核招聘14名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補充到縣信息化建設管理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完全符合《2011年青川縣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包括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條件限制。其中, 2011年應屆畢業生以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報名,但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本人自負。
          招聘條件中要求相應工作經歷的,其計算時間截至面試資格審查前,不含學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報考者,須征得人事編制關系所在用人單位書面同意。其中,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7)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均為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招聘名額為14名。具體崗位和名額見2011年青川縣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
          四、報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1年5月5日至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照常上班);報名地點:青川縣人事局辦公點(青川縣喬莊鎮中心小學原教學樓三樓)。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和有關政策規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考者在填寫個人信息時,應準確表述,便于資格審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數學教師的崗位,要求“具有相應教師資格”;應填寫為“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數學專業)”。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能審查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報名時提供的資料。報名時,應提供以下資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兩寸照片4張,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其中,2011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或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3.資格審查和填報信息。資格初審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應如實、準確地填寫《青川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考登記表》(以下簡稱《報考登記表》)的各項內容,并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及考核、聘用的資格確認等環節。在招聘工作任何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弄虛作假,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繳費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面試每人繳費80元。
          筆試費在報名時繳納,面試費在面試資格審查時繳納,未按規定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筆試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56號)規定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1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
          五、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制定,并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總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人事廳等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等文件精神,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等文件精神,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兩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大學生干部,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總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以上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請于現場報名期限內一并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等相關材料。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由考生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在縣人事局和主管部門留存。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主管部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再有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體檢人員。下同。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一并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到主管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核
          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專業技術水平、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 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核和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考核、體檢均為合格者,由主管部門向縣人事部門報送相關材料,經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并在中國·青川、青川縣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職稱、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前,因取消擬聘資格、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應按照參加該崗位面試考生的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公示之日起,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通知其報送以下材料:
          (一)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原工作單位同意流(調)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若是復印件,審查單位應加蓋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實性及材料來源)。
          (二)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擬聘人員經縣人事局審核確認后,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受聘人員一律實行合同聘用管理。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應證書或材料,方可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縣人事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請報考者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在招聘期間不要變更所留電話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公示無異議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如本人2011年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與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專業不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 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等事宜,請向青川縣人事局咨詢。未盡事宜,由青川縣人事局負責解釋。
          (一)政策咨詢電話
          縣人事局:(0839)7206543
          (二)監督電話
          縣紀委、縣監察局:(0839)7202492、7202525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分隔線----------------------------
          中国亚洲呦女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