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公布成績:2011年7月12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自貢
人才網和榮縣人社局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及體檢人員名單。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20%+專業科目成績×40%+
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40%。
五、體檢及考核
(一)體檢
1、按照考試總成績的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遇總分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如再相同則按筆試中《專業科目》成績高低排序確定。
2、2011年7月14日由縣人社局和各主管局組織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執行。
3、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確定遞補者參加體檢。
(二)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各主管局及用人單位在2011年7月20日前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縣人社局同意后,按有關程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確定聘用人員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天,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對象。
聘用對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逾期未辦理者,視為自動棄權,不再遞補。凡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的《聘用合同書》經縣人社局鑒證后生效。
聘用人員的待遇按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紀律與監督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有關單位和考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 聯系人 王新建 0813—6106149
縣教育局 聯系人 謝富明 0813—6201448
縣衛生局 聯系人 朱世能 0813—6222381
縣水務局 聯系人 余忠華 0813--6205509
縣司法局 聯系人 陳紅玉 0813-6208351
金花鄉政府 聯系人 丁 嵐 0813-6630015
縣農牧業局聯系人 夏 軍 0813—6262264
縣環保局 聯系人 辜光杰 0813-6200936
網上報名和繳費 聯系人 林 燕 18990009258
監督電話:0813—6106448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