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在崇州公眾信息網公布,也可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查詢。需要復查考分的考生,可于2011年6月30日—7月1日向崇州市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進行申報(地址:崇陽鎮唐安西路128號——崇陽鎮露萍廣場右側)。
(二)資格審核及面試
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主考機關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并予以公布。資格審核時須交驗崗位要求的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身份證原件;如系在職者,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向主考機關出具的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如系2011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時,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則取消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缺,由主考機關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合格者憑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比例不低于1:2,如果達不到比例的,則調減或取消該崗位。
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者為面試不合格。
六、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計算:應聘事業單位人員的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成績在折合和匯總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主考機關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其名單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和崇州公眾信息網公布),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如總成績相同,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由人社部門確定其他考核辦法擇優錄用。
應聘非教師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應聘教師崗位人員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向主考機關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生面試后排名次序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
七、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主考機關確定為進入考核人員范圍,并組織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
因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生面試后排名次序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核。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主考機關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cdpta.gov.cn)和崇州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公示欄上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
九、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報考財務管理崗位的考生,將根據考生的最終成績高低依次選擇應聘崗位。
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如系2011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規定報到期限和報到時應交驗畢業證、學位證及英語等級證書等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證明材料。
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
十、紀律和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崇州市監察局電話:028-82272271)。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28-82208550
報名咨詢電話:028-82310393
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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