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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四川上半年遂寧市市屬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11-06-08 23:2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我市市屬部分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遂寧市市屬部分事業單位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遂寧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遂市人發[2006]59號)的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站發布):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其中,201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報考崗位要求且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招聘范圍:全國。
          (三)報考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35周歲(1975年6月19日-1993年6月20日期間出生)之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符合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事業單位考試資格的人員;在試用期內的新招聘的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附件一)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組織方式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現場報名工作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初審,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驗證并錄入報考者信息。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和弄虛作假情形的,都將 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19日—6月20日(9:00-17:30)。
          2.報名地點:遂寧市人力資源市場(地址:中央商務區新世紀百貨三樓)。
          (三)報名手續
          報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符合報考條件者須提交近期1寸證件照片3張,在“遂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通過本公告附件二自行下載打印和填寫《遂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一式二份,用A4紙正反面打印,詳見附件二。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本表所注說明內容并按此要求填寫)后粘貼在貼照片規定處。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繳納筆試考試費用,并憑繳費收據到信息錄入處提交報名資格審查表,確認報名。
          (四)報名要求
          1.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崗位和規定的報考條件報名。
          2.報考者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填寫資格審查表字跡應工整清晰,嚴禁涂改。資格審查表中凡有字跡改動痕跡的,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律按作廢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3.每名報考者只能填報一個報考單位和一個崗位。
          (五)領取《筆試準考證》
          經資格驗證合格的報考者于2011年7月7日正常上班時間,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繳費發票到原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代領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筆試繳費發票領取。
          (六)繳費標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考生報名時,到報名資格復審處辦理減免手續。
          四、考試
          根據不同的崗位類別確定考試的組織方法:報考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及管理崗位的面試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專業技術崗位的專業科目考試(包括面試或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一)公共科目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范圍參考《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復習大綱》。
          2.開考比例:公共科目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之比除招聘崗位代碼為8250002、8250003、8250010、8250021、8250022等5個專業技術崗位按3:1確定外,其余崗位不得低于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直至取消該崗位的公開招聘計劃。
          3.筆試日期:2011年7月9日,具體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4.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5.注意事項:報考者應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間遲到30分鐘者按自動放棄考試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6.筆試成績和進入管理崗位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于2011年7月11日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scsn.gov.cn/)上公布。
          (二)報考管理崗位人員面試
          1.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各招聘崗位聘用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日期:2011年7月16日,具體時間及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3.報考管理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1年7月14日正常上班時間到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勞動保障大樓6樓,遂州中路299號)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按自動放棄處理,人員依次遞補。
          4.進入面試程序出現的人員缺額不再遞補。
          (三)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
          1.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專業科目考試分為專業科目筆試、面試和實際操作技能測試。各招聘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辦法及考試日期,屆時在公布考生筆試成績的公告中予以明確。
          2.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報考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科目考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專業科目考試。若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低進入專業科目考試的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則按參加筆試實際人數全部進入專業科目考試。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確定進入專業科目考試的人數低于報考崗位招聘計劃1:2的,其進入專業科目考試人員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級事業單位其他進入專業科目考試人員的最低分數線,否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同時,低于報考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進入專業科目筆試的考生,其進入專業科目考試后的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考試)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崗位位聘用人員中總成績的最低分數線,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3.專業科目考試注意事項詳見專業科目考試通知書。
          4.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務于公告規定的日期及時間到各自報考的工作單位主管部門或報考單位的人事科領取專業科目考試通知書。逾期按自動放棄處理,人員依次遞補。
          5.進入專業科目考試程序出現的人員缺額不再遞補。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筆試、面試或實際操作技能測試均實行百分制計分。
          (一) 管理崗位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30%。
          (二) 專業技術崗位考試總成績:
          1.        實行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招聘崗位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4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面試成績×30%。
          2.        實行專業科目面試和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招聘崗位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40%+專業科目面試成績×30%+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30%。
          3.實行專業科目筆試和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招聘崗位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4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操作技能測試成績×30%。
          六、體檢及政審考察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后,根據招聘崗位聘用計劃,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考察的人員。體檢工作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嚴格考核。
          因體檢和政審考核不合格出現的人員缺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遂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核確認花名冊》和《遂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經主管部門審查并報遂寧市編辦辦理編制確認手續后,再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的人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 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受聘人員為再次參加工作的,其試用期為3個月;受聘人員為首次參加工作的,其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內嚴重違規違紀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督
          1.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須一律實行回避。
          3.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或體檢工作紀律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考核或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視情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4.本公告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25—5866013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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