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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11-07-19 07:2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法院的審判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經我院黨組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1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外網,廣元人事考試網發布):
            一、招聘崗位
            1、合同制協警(以下簡稱協警)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協助司法警察開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
            2、合同制書記員(以下簡稱書記員)6人。
            二、招聘對象  
            常住戶口在廣元市范圍內的公民。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人民法院工作。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身體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其它原因不適合從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協警具體條件
            1、年齡在18至28周歲(1993年7月30日至1983年7月30日出生)。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復退軍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4、雙眼裸視力5.0以上或矯正視力5.1以上。
            5、其他條件:體形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口吃、色盲、色弱、紋身、重度平跖足。
            6、復退軍人,警校畢業生,有體育、武術特長,會駕駛,有較好文字寫作能力的優先。
            (四)書記員具體條件
            1、年齡:18至28周歲(1993年7月30日至1983年7月30日出生)。
            2、文化程度: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3、能速寫速記,并能熟練操作電腦辦公軟件,快速打字。
            4、有較好文字寫作能力的優先。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公招報名采用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現場資格審核、考核工作中的資格復審以及辦理 聘用手續時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在資格審查的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1日至8月3日(工作時間為每天早上9點至12點,下午2點至5點)。
            2、報名地點: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
            3、報名應攜帶的材料:戶籍證明、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畢業證,有特長者須攜帶專業技術證書,應聘協警的復退軍人須攜退伍證,以及與聘用崗位有關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與技能測試、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占30%,體能、技能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
            1、筆試
            報名人員審核合格后,于2011年8月5日上午9:00—11:30在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參加統一筆試。
            2、體能、技能測試
            (1)協警體能測試(占總成績30%)
            適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
            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書記員技能測試(占總成績30%)
            手寫記錄、電腦錄入、辦公軟件Office操作(包括word文字處理、Excel表格處理)。
            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占總成績40%)
            面試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按照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的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受檢者承擔。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現實表現、道德品行、家庭情況和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等。
          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公示
            對考察合格人員在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外網公示7天。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和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六)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新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員與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簽定《勞動用工合同》(聘用合同期間包括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勞動關系。
            五、合同制工作人員待遇
            (一)工資待遇
            新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員每月固定工資、出差、執勤補貼及獎金執行本院同崗位人員標準。
            (二)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休假,享受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享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工作期間因公受傷、致 殘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參加行政、事業等單位的招聘考試,被錄用、聘用的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因違紀違法或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招工作嚴格按公告執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聯系人:溫開雪  電話:0839-3222704
            監督舉報電話:0839-3236273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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