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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7-20 10:0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7月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參照《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擬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在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www.scemc.cn/]上發布)。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 [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環境保護廳網站[www.schj.gov.cn,下同]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四川省 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2011年7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1年以前畢業的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本單位的。

            三、公開招聘科室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為編制外招聘,均在我站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12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僅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四川環境監測中心站網(www.scemc.cn),報名時間為2011年7月18日至7月25日18∶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后,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科室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從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網站下載《2011年7月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并提交近期免冠證件電子照。發送到郵箱:qxy@scemc.cn。

            四川省環境監 測中心站根據報考者網上填報的《報考信息表》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將審查結果通過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網反饋報考者。網上資格審查僅對考生提供的報名信息是否完整,上傳照片是否符合規范進行核對,不對報名信息真實性進行核實,審查的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筆試的依據,報 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三)打印《報考信息表》

             資格初審合格后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于7月28日至7月29日 18︰00前登錄四川環境監測中心站網打印《報考信息表》,在打印《報考信息表》前,報考者必須在網上下載簽訂《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報考信息表》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 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考試試題為:專業知識筆試。

           



            參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2006〕34號)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專業知識筆試。每科筆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地點在成都市。

            2、筆試范圍。《專業知識》筆試的考試范圍按各崗位類別劃分:

            四川省環境環境監測中心站招聘崗位中所要求的專業知識考試范圍,為在校所學專業和研究方向以及與環境監測相關的內容。

            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考試范圍如下:

            (1)實驗室分析崗位:分析化學、儀器分析、環境監測。

             參考資料:1、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編委會.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2年;原國 家環境保護總局《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編委會.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年3月;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環境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試題集(上冊).第1版.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8年;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環境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試題集(下冊). 第1版.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10年;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手冊》編寫組.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手冊.第二版.北京:化學工 業出版社,1994年。

            (2)環境監測崗位:環境類、化學化工。

            參考資料: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水和廢水監測分 析方法》編委會.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2年);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編委會. 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3年)。

            (3)水質自動站管理崗位:分析化學、環境工程及相關專業,水質自動監測系統運行管理、硬件維護、樣品比對、責任心強。(僅限取得初級職稱)。

             參考資料:1、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編委會.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2 年);2、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環境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試題集(上冊).第1版.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8年);3、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環境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試題集(下冊).第1版.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10年);4、《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系統概論》.重慶:西南師范大學出版社 (2006年);5、水質自動監測相關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4)空氣自動監測及質量管理崗位:環境監測、自動控制、分析化學、儀器分析及相關專業。

            參考資料:《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環境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試題集》(上冊)。

            (5)水生生物監測崗位:水生生物學、淡水生態學、水產學等相關專業。

             參考資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編委會.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五篇水和廢水的生物監測方法)[M].第四版(增補版).北京.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8年;胡鴻鈞,魏印心.中國淡水藻類--系統、分類及生態[M].第一版.北京.科學出版社,2006年;金相燦,屠清瑛.湖 泊富營養化調查規范[M].第二版.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0年;周鳳霞,陳劍虹.淡水微型生物圖譜[M].第一版.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5年;《水生生物學(形態和分類》,梁象秋,楊和荃,方紀祖,1991,農業出版社;《高級水生生物學》,劉建康主編,1999年,科學出版 社。

            (6)會計崗位:會計、審計及相關專業。(僅限有財務工作經歷人員)

            參考資料:無。

            3、筆試時間。定于2011年7月30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四川省環境環境監測中心站網站上公告)。缺考任意一科筆試科目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總成績由人事科于2011年8月4日在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網公布,同時在本單位張貼,報考者請自行登陸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網或到本單位查詢。

            (二)面試

            1、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人員。

            3、面試資格審查手續的辦理。面試資格審查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于2011年8月9日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在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獲得面試審查資格的參考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

            ①《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四川環境監測中心站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2011年應屆畢業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 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④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審查中因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證件和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而產生的面試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依次等額遞補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人員,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根據報考者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 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遞補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4、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因面試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5、面試主要范圍。

             包括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四個方面。

            6、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網站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下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考核

             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 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監測中心網站上公示7天。

            公示內容包括擬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考試編號、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職稱、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站領導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告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本單位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下同)。

            2、畢業兩年內尚未就業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未就業證明。

            3、2011屆畢業生應在2011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及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及報站領導審核確認。站領導將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公告以及我部門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通過站領導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人事科憑站領導的確認復函,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 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1、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在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單位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5552447

            公告、政策、專業科目筆試、面試考務咨詢電話:028-85552447(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人事科)

            監督電話:028-85551020(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監察室)
          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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