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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屬事業單位2011年考試補充工作

          時間:2011-08-04 18:5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屬事業單位2011年考試補充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自貢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自委辦〔2007〕46號)文件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市委、市政府同意,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二O一一年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共40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圍及對象
          (一)招考范圍:補充工作人員面向全國招考。
          (二)招考對象: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符合招考崗位要求的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其他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二0一一年公開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凡招考條件中對年齡和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其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時間(即2011年8月12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紀被招考主管機關取消錄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考名額
          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共計408名,具體招考單位及崗位名額、條件詳見《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二0一一年公開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
          為拓寬用人單位的選才范圍,方便考生報名參加公開招考,報名一律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和網址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7日至12日(12日截止到24:00時止)。
          2、報名網站: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
          無條件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進行網上報名。
          (二)報名手續
          報考者報名時須具有招考崗位所規定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的各種證書和證明,包括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無效)、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和有關證明等。
          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相關手續須于資格復審截止時間即2011年9月9日前提供):
          1、報考者如系在職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2、中小學教師報考,須征得單位所在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報考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程序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招考公告》,了解招考崗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符合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的崗位進行報名。對《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二0一一年公開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中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無法準確把握的,請按附件3聯系相關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后填報。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上傳照片:報考者在填寫《自貢市(區、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的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藝術照、大頭貼、側臉照、模糊照不合格)。
          4、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時間為2011年8月8日至14日(14日截止到24:00時止)。
          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自貢市(區、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對照崗位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1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照片審核: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報考者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1日內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需說明理由并要求在審核期內重新上傳。
          5、繳費:經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合格的報考者,須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每科人民幣50元,兩科共計人民幣100元。報考者務于2011年8月15日(15日截止到24:00時止)前在網上繳費確認。在繳費最后期限內未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進入面試且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須在面試時按有關規定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人民幣8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可按以下程序減免筆試考務費用。在報名繳費時,報考者在繳費期內事先在網上預交筆試費用,待筆試結束后7天內憑以下手續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規劃開發流動科(208、219室)審核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
          7、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上傳照片成功且已繳費的報考者,于2011年8月22日至8月26日登錄自貢人事考試網,根據網頁上提示打印準考證,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地址:自貢市交通路1號,人才服務中心大樓二樓,聯系電話:0813-2309549)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異地考生應提前一天到達考試地點)。
          特別提示:
          1、報考者和用人單位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和審核操作,否則,報名系統將按時自動關閉。
          2、報考者在參考期間(筆試和面試時除外)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聯系電話無通訊信息、欠費停機等)聯系不上的,后果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100分,其中: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筆試由市招考主管機關統一組織,面試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市招考主管機關指導和監督。
          (一)報考比例
          根據《自貢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自委辦〔2007〕46號)文件第十三條規定,每一個崗位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劃定筆面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達到最低合格線的擇優聘用,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科,分別占總成績的20%和40%。
          2、筆試內容:
          (1)公共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具體測試法律、公文寫作、公民道德建設、科技基礎知識、省情市情、事業單位常識和時事政治。
          (2)專業科目為《教育專業基礎知識》、《醫學專業基礎知識》、《管理類崗位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知識》具體測試教育學原理、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與基本禮儀、教育法規與政策。《醫學基礎知識》,具體測試人體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病理學、診斷學和衛生法規與政策。《管理類崗位基礎知識》具體測試管理學基礎知識、辦公自動化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每個招考崗位專業科目的具體測試內容詳見《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二O一一年公開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以上科目考試大綱以《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修訂發布自貢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大綱的公告》(自人社發〔2011〕18號)為準,該大綱已在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上發布。
          3、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指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1年8月15日至16日在工作時間持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服務期滿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科(地址:自貢市自流井區交通路1號,聯系電話:0813-2309563)進行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責任自負。加分結果將于2011年8月19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公布。
          4、筆試時間:2011年8月27日,其中上午8:00—9:30公共科目,10:00—12:00專業科目。
          5、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6、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于2011年9月2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上查詢個人成績,該成績同時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上公布。
          7、筆試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1年9月5日1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到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登記,2011年9月6日自貢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公布查分結果,考生可于2011年9月6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上查詢個人成績排名。
          (三)面試
          1、面試方案:面試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須在筆試之前(即8月27日前)報送面試方案,市招考主管機關按照《中共自貢市委組織部、自貢市人事局關于市屬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的面試實施意見》(自人發〔2005〕2號)進行審查,經審查同意的面試方案以及按公告規定確定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9月6日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公布。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筆試成績相同,按筆試中的專業科目成績排序,若專業科目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招考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須于9月8日至9月9日兩天內(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報考崗位所需的各種證書原件和相關資料到招考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對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復審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遞補面試人員于2011年9月13日前(13日截止18:00時)進行資格審查,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缺少相關證件以及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2011年9月15日—21日,各招考單位的具體面試時間見屆時公布的面試方案。參加面試的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4、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20%+專業科目×40%+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40%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招考崗位及擬補充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再按筆試中的專業科目成績高低排序)。體檢人員名單由市招考主管機關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公布。體檢由市招考主管機關商各主管部門統籌安排。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考核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報招考主管機關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八、公示
          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擬補充人員后,報市招考主管機關統一在自貢人事考試網、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補充單位、崗位及崗位代碼、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補充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市招考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市招考主管機關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自貢市事業單位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權限報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對審批同意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程序向招考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報招考主管機關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其中,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要求有學位的,應同時獲得學位證書)和招考崗位要求規定的資格證,超過規定時間未拿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資格證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補充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報考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市市屬事業單位的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我市市屬事業單位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招考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自貢市監察局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0813—8206591)。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自貢市委組織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咨詢各招考單位和主管部門。
          咨詢電話:
          中共自貢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0813—2204485
          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科0813—2309563
          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0813—2309549
          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考單位聯系人及電話一覽表見附件3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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