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折合成績與政策加分后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名額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有自動放棄所產生的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
如形不成競爭態勢,進入面試人員的總分低于本次面試考生總成績平均分數者不予聘用。
七、體檢
應聘人員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乘以70%+政策加分+面試成績乘以30%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折合成績與政策加分后的成績高低排序)。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人員。
八、考核
體檢合格者在縣人社局的指導監督下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對其進行考核。
因進入考核人員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或聘用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原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電話:0832-8243618)。
本招聘公告由威遠縣人社局負責解釋(電話:0832-8241629)。
特此公告
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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