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普格縣委、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普格縣將于近期公開招聘4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法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開報名、考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等方法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專業要求
本次共招聘4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詳見附表。
其中:
(1)普格縣衛生系統15名;
(2)普格縣教育系統13名;
(3)普格縣鄉鎮計生服務指導站2名;
(4)普格縣文化館1名;
(5)普格縣社會福利院1名;
(6)普格縣養路隊1名;
(7)普格縣農村公路勘察設計室1名;
(8)普格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設計室1名;
(9)普格縣人才交流中心1名;
(10)中共普格縣委、普格縣政府接待辦公室1名;
(11)普格縣畜牧局畜牧站2名;
(12)普格縣審計信息平臺服務中心1名;
(13)普格縣水務局水土保持辦公室1名。
三、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為2011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未就業畢業生,以及符合職位要求的非在職人員,年齡在18歲——35周歲(1976年1月1日——1993年1月1日期間出生的)。具體詳見附表。
四、應聘人員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業務能力;
5、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地址: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3辦公室。
2、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2011年9月14日至16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3、報名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規定的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50元。
4、筆試:
筆試成績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5、考試科目: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6、開考比例:
筆試報名人數與擬考職位數之比不得低于3︰1。
7、領取準考證:
2011年9月23日18︰00前;屆時憑本人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有效戶籍證明(戶口簿等)在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3辦公室領取,考試當日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8、筆試地點:
按準考證確定的地點。
9、聯系方式:
電話(0834)4773007;聯系人:張建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者在報名時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2寸免冠近照2張。具有上述相關手續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報名點報名,并如實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后先由用人單位初審,再由招聘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取消應聘者的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報名需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限報考一個崗位;
2、考生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立即取消招聘資格;
3、需加分的應聘者在報名時提供由服務地組織、人社、共青團等部門出具的相關依據(須加蓋鮮章方能有效)或有關證件。
4、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如因考生聯系方式變化造成延誤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時間:
2011年9月24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四)政策性加分:
(1)少數民族考生筆試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1分。
(2)截止報名時,參加國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且在農村、社區基層服務期滿的志愿者。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加2分。以上加分可累積計算,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3)截止報名時,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生中統籌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并與縣(市、區)人社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在筆試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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