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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新疆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

          時間:2011-05-31 10:2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大力推進“雙語”教學,根據國家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11〕4號)以及自治區《關于為自治區縣以上各類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和農技部門招錄大中專畢業生并下派到鄉鎮(場)工作的實施意見》(新黨組〔2006〕36號)、《關于為自治區縣以上各類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和農技部門招錄大中專畢業生并下派到鄉鎮(場)工作的補充意見》(新黨組〔2008〕14號)、《轉發自治區統籌管理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機制實施意見的通知》(新政辦發〔2010〕108號)的精神,由自治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組織實施,201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新疆戶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或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歷)屆本、專科畢業生;報考自治區普通高校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培養計劃”)崗位的人員必須是2002-2010年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2.未入編“雙語”臨時編制教師。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自治區統一組織選派充實到基層鄉鎮工作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以及法律規定不能招聘為專業技
          術人員的人員;
          3.近3年來,在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等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4.中小學校在職在編教師(含特崗教師);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
          2.30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培養計劃可不受上述年齡限制;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背景;
          5.一、二、三類縣(市)招聘崗位的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歷(指通過全國普通高考入學,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取得的本科、專科學歷,含“3+2”高職學歷,不含成人類學歷);四、五、六類縣(市)招聘崗位的學歷要求原則規定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歷(具體范圍同上),但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脫產大專(限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允許報考,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要求見崗位表)。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少數民族報考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漢語水平考試(HSK)等級證書。小學、初中、高中教學崗位的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必須分別達到3、4、5級或MHK相應水平。漢語系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具備少數民族語言能力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指應具備以下條件:
          符合擬聘崗位的學歷要求:報考小學階段崗位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高中階段崗位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初中、高中“雙語”教學崗位,HSK等級必須分別達到5、6、7級水平;報考小學、初中、高中少數民族“漢語”學科崗位,HSK等級必須分別達到6、7、8級水平(對于漢語系考生及沒有HSK考試等級證書的“民考漢”考生,需持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證書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MHK標準:普通高中漢語課教師為四級乙等及以上、非漢語課教師為三級甲等及以上;初中和小學漢語課教師為三級甲等及以上、非漢語課教師為三級乙等及以上。
          具體要求詳見《201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請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查詢,網址http://www.xjedu.gov.cn
          7.未入編“雙語”臨時編制教師可不受上述2、5、6項條件限制。
          三、招聘崗位及工作安排
          招聘教師崗位詳見《201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招聘到縣以上(含縣)中小學校的教師,先下派到鄉鎮學校(農村特設崗位學校)工作3年,在鄉鎮學校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再返回縣以上招聘學校工作。招聘到縣以下學校的教師定編定崗在招聘學校。培養計劃崗位均為縣以下農村中小學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確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與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符合崗位條件自愿報名的人員,可通過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
          http://www.xjedu.gov.cn
          報考培養計劃崗位的考生可以兼報特崗教師崗位,也可以單獨報名。未被特崗教師崗位錄取,但符合培養計劃選拔條件且筆試、面試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納入培養計劃。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5月30日18時—6月7日18時
          以上時間均為
          北京時間(下同),雙休日不休息。
          2.現場確認
          報名確認時間:6月10日10時—6月13日18時
          報名確認采取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報名信息表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并辦理有關手續。報考烏魯木齊市崗位的考生在烏魯木齊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報名確認,報考各地州崗位在烏魯木齊市參加考試的考生在新疆師范大學報名確認,報考各地州崗位并在報考地州參加考試的考生在報考地州自學考試辦公室報名確認(報名及確認地點、聯系電話具體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
          考生報名確認后,需于6月16日10時—6月18日20時用準考證號碼(12位)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
          http://www.xjedu.gov.cn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1門,即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分學科參加《201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專業測試》。考試共18個學科,分別為漢語文、維語文、哈語文、漢語、英語、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歷史(新疆地方史)、地理、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美術、音樂、體育、信息技術(計算機、電教)、勞動技能(綜合實踐)、科學(自然)。以上學科除維語文、哈語文外,其他學科試卷均用漢文命制,并要求采用漢文答題。除專業測試外,報考人員還需加試綜合知識,與專業測試一并進行。筆試時間:150分鐘,滿分150分。專業測試主要了解報考人員對擬聘崗位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及其應用程度,測試重點為現行中小學教材中的主干知識及其應用能力。綜合知識測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時事政治、民族團結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規相關內容的了解(詳見招聘考試說明,具體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綜合知識測試均要求使用漢文答題。凡未按照招聘崗位學科要求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無效。
           

          2.試卷命制:《201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專業測試》筆試試卷由自治區教育廳統一命制。
          3.筆試加分:對參加在疆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服務期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疆“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自治區師范類高等學校優秀實習支教學生、留疆戰士配偶、五、六類縣(市)本地戶籍考生報考本縣(市)崗位的,專業測試成績加5分。請在報名確認期間向報考地州教育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地州教育局審核確認,統一登記造冊報自治區審批后給予加分。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者不予加分。
          4.筆試時間和地點
          本次教師招聘工作將在全區14個地(州、市)和石河子市、奎屯市、新疆師范大學設立筆試考點,時間為6月26日(星期日)下午16:00至18:30,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專業測試、綜合知識測試合格分數線根據考生筆試總體情況由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劃定,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
          6.筆試成績公布
          從7月16日18時起,考生可通過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
          http://www.xjedu.gov.cn
          (三)資格審查
          7月20日—7月26日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教師的各地(州、市)教育局、人事局負責。資格審查人員在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請持戶口本(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新疆本地生源證明)、身份證、畢業證、筆試準考證原件及下載打印的《201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教師資格證書或符合教師資格認定要求的相關證明;少數民族考生人員須攜帶HSK等級證書,漢語系考生及無HSK等級證書的“民考漢”考生須攜帶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畢業院校出具的在校“民考漢”學習證明;參加在疆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志愿者、在疆“三支一扶”人員、我區師范類高等學校高年級實習支教優秀畢業生、留疆戰士配偶、五、六類縣(市)本地考生需持相關證明,到所報考教師崗位的地(州、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崗位,可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排名按比例依次遞補。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審查。考生可于7月30日起向有關地(州、市)教育局詢問資格審查結果(地、州、市教育局聯系電話具體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
          (四)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在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各有關地(州、市)教育局、人事局負責組織實施。
          2.面試人員確定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3.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7月29日-8月4日
          (2)面試地點及面試程序7月28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
          http://www.xjedu.gov.cn
          4.面試要求
          (1)考生在公布的試講題目中任選一題進行試講,試講時間不超過20分鐘(各學科試講題目范圍可從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
          (2)考生應嚴格按崗位要求報名,凡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未按時進行報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3)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提前1天到面試考點報到,并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時,考生需提供筆試準考證、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5)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算總成績。
          6.總成績公布
          8月7日,考生可通過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
          http://www.xjedu.gov.cn
          (五)體檢、政審
          體檢于8月9日-8月13日進行,體檢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由各地(州、市)教育局會同人事局統一組織。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提前1天(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到各地(州、市)教育局報到,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詳見附件3,具體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的,經地(州、市)教育局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崗位出現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會同人事局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人選參加體檢。體檢復查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招聘教師的各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定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時,由地(州、市)教育局報請自治區教育廳核準,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調劑
          8月15日-8月17日進行崗位調劑。對于入圍面試且面試成績合格,未被報考崗位錄取的考生,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調劑,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服從調劑須在網上報名時予以確認,調劑時不再征求本人意見),調劑到本地或異地相同(相近)學科、相同學段(也可由高學段到低學段,不可由低學段調整至高學段)、相同授課語種的空缺崗位,考生確定調劑前必須與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簽訂書面協議,具體事項咨詢各有關地州教育局。
          (七)培養計劃人員選拔
          對同時兼報中小學招聘崗位及培養計劃崗位,參加自治區2011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但未被招聘崗位錄取或單獨報考培養計劃,招聘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的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在本人自愿、簽訂協議前提下,納入培養計劃派往援疆省市進行為期2年的漢語強化培訓、專業培訓及就業見習,經考核合格后,按生源地原則定向到南北疆中小學指定崗位任教。
          (八)公示
          招聘教師的各地(州、市)教育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在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結果全部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8月20日-8月22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網、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網址:
          http://www.xjedu.gov.cn
           

          (九)聘用及崗前培訓
          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及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會同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8月23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
          http://www.xjedu.gov.cn
          自治區教育廳于2011年8月25日-8月31日,對受聘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崗前培訓,并統一發放《聘用報到證》。8月24日報到,未按時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2011年秋季開學之前,受聘人員持《聘用報到證》到有關縣(市)教育局報到,與招聘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時間到招聘學校報到,逾期一周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崗前培訓地點在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
          http://www.xjedu.gov.cn
          五、監督及其它要求
          自治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以及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秉公辦事,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凡參與招聘工作的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和原則,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相關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或其他事項,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本《簡章》由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自治區自學考試辦公室:0991—2699700,2699077
          監督電話: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室:0991—3689636
          自治區教育廳紀檢監察室:0991—7606199
          網絡支持電話:0991-7606092
          )另行通知。)和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網址:http://www.xjrs.gov.cn)予以公布。,http://www.xjrs.gov.cn)進行公示。)查詢總成績。)公布。)查詢筆試成績。)查詢并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考試座位通知單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若無條件上網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的考生,也可到報名確認所在地(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申請領取。)或到各地(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指導報名,并自行下載、打印《201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考生必須確認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編造虛假信息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報考特崗教師崗位的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所學校的一個崗位,不得多報,多報無效。報名截止前,允許考生根據崗位報考情況對報考崗位進行動態調整,崗位報考信息在報名期間將進行及時更新并定期公布。,http://www.xjrs.gov.cn,5月29日18:00公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普通高等學校
          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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