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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縣教育系統高中教師招聘簡章

          時間:2011-05-27 10:4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經批準,石林彝族自治縣教育系統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專業技術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等相關精神,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通過考試、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聘簡章
          通過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人才網、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中國石林網、石林教育網發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2.具體條件
          省級及其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專門師范大學(如: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等)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專業對口,2009年、2010年、2011年畢業生,博士研究生免筆試。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3.崗位條件(詳見石林縣2011年事業單位招聘計劃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已在接受審查的;其它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5.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證件材料
          (1)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①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不受理委托、網絡等其它方式報名)。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每名考生繳納筆試考試費50元。
          ②報名時間:2011年6月12日至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③報名地點:石林縣政務中心教育窗口
          ④報名時需提供證件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1畢業生提供《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⑤聯系人:李老師、陳老師聯系電話:0871-7786955
          (2)報名要求
          每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報名人員需提供近期小1寸免冠照片2張。
          (3)資格審查:由石林縣高中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
          時間:2011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
          地點:石林彝族自治縣政務中心教育服務窗口。
          (2)筆試方式、科目和范圍
          筆試卷面成績總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所必須的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
          (3)筆試時間:2011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
          (4)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領取準考證時另行通知)。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進行面試。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進入面試的每名考生繳納面試考試費50元。
          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須在面試名單公示之日3天內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逾期未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空缺名額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面試方式、內容
          面試方式:現場準備上課(或說課)
          面試內容:課堂教學能力和教學技能測試。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攜帶證件:準考證、身份證。
          注意事項:往返及食宿由考生自行負責,請注意安全。
          4.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1)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
          依據《石林彝族自治縣自治條例》,石林籍考生在筆試成績折算后加2分;石林籍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算后加3分。石林籍考生以戶口冊和身份證為準。加分以最高項為準,不予累計。
          筆試結束后,將考生的筆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和加分作為考生進入面試的成績進行公示。
          (2)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3)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加分+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
          (四)考核、體檢
          1.經公示無異議,依據考試成績,在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進入體檢人員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須在體檢名單公示之日3天內,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逾期未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空缺名額按報考崗位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及體檢由石林縣高中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
          3.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石林縣高中教師招聘領導小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擬聘用
          1.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報人事部門審核批準,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辦理聘用手續時,擬聘人員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予聘用。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按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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