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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聘人員公告

          時間:2011-05-03 00:1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系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下屬事業單位,坐落于杭州市莫干山路。占地面積606畝,總建筑面積238941平方米,擁有現代化、數字化的教育教學基礎設施和先進的現代教育教學技術設備。現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名,教職工500余名。設有路橋學院、汽車學院、海運學院、機電學院、管理與信息學院、人文學院、運輸與管理學院、成人教育學院、浙江省交通科學研究所。開設30個全日制高職專業,其中道路橋梁工程技術、航海技術和輪機工程技術三個專業分別被確定為國家精品專業、教育部教學改革試點專業和省重點專業。
          二、招聘計劃
          2011年度我院擬公開招聘22名專任教師。具體招聘人數及相關招聘條件詳見《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1年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應聘人員年齡一般應在35周歲以下(1975年4月2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40周歲,具有副高職稱人員放寬到45周歲,具有正高職稱人員放寬到50周歲。應屆畢業生應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招聘對象戶籍不限。
          三、選聘程序及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浙江交通網(http://www.zjt.gov.cn/)
          3、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zjvtit.edu.cn/“人才建設”欄目)。
          其中,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為發布其他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招聘實施時間自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招滿為止。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少7個工作日后,由學院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組織考試(面試)。
          要求博士學歷或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崗位和緊缺專業的崗位組織考試人數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其他崗位原則上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達不到該比例,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1、報名。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可將個人應聘材料通過發送電子郵件(主要方式)或信函到學院人事處,具體聯系方式附后。
          2、應聘需提供的材料:
          (1)填寫完整的《浙江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二)》(見附件2),明確所應聘的部門和崗位;
          (2)最高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職稱等證書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
          (4)近三年內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經歷、獲獎及被SCI、EI、SSCI收錄和引用證明文件或復印件。
          3、資格初審。學院根據應聘人員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話向應聘者告知審查結果。
          (三)考試
          考試均采用面試方式,一般采用試講形式進行。
          應聘人員應攜帶所提交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確認并參加考試。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入圍人選。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四)體檢與考核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并結合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以及從業經歷情況等。體檢和考核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參加全部考試環節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學院網站公示七天。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有疑義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或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郵編:311112
          聯系電話:(0571)88481824(俞老師);88481695(楊老師)
          電子郵件:rencai@zjvtit.edu.cn
          附件:
          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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