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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浙江衢州市教育局第一期市屬學校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11-05-13 12:1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滿足市屬學校(單位)對工作人員的需求,不斷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2006年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6號令)、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衢委辦〔2007〕90號)、衢州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緊缺專業、特殊崗位認定和優秀人才外招辦法(試行)的通知》(衢市人勞公〔2008〕148號)和《關于〈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衢市人勞公〔2011〕8號)精神,結合教育工作實際,現就2011年第一期市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市用人單位申報需求,經審核,2011年第一期我市市屬學校、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3888888人。其中:管理崗位2人;專業技術崗位31人(具體計劃詳見附件)。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
          1.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
          衢州中專機械類實訓指導教師放寬至2011年浙江省生源畢業生、衢州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的崗位和衢州市聾啞學校陶藝教師崗位放寬至2011年全國生源;其他崗位面向2011年浙江省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2011年衢州市生源畢業生。
          2.社會人員招聘:
          衢州中專機械類實訓指導教師崗位放寬至浙江省常住戶口人員,衢州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的崗位和衢州市聾啞學校陶藝教師崗位放寬至全國戶口;其他崗位面向衢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戶籍以2011年5月18日前所在地為準。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面向全國可不受生源和戶籍的限制。
          4.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取得畢業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須經本單位主管部門同意;中小學教師報考取得錄用通知書后,在2011年暑假期間辦理錄用手續。
          (二)報考的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師的義務,遵守紀律,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工作經歷或教學經歷”是在2011年7月30日前累計的工作或教學經歷年限。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按單位按崗位的辦法,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錄用等程序進行招聘。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1年5月9日前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通過衢州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網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衢州教育網(網址:www.qzedu.net)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1年5月18日、19日上午8:30—下午4:00在市人事勞動大樓六樓西側人才市場內;
          2.報名者需帶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2011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職稱資格證書、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一吋免冠近照3張;
          3.報名費用參照浙價費[2004]14號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三)資格審查
          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考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放準考證。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本次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對象的崗位和面向全省及全國招聘的崗位,若報名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不足1:3開考比例的崗位,依照特殊崗位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面向衢州市戶籍招聘的其他崗位(含招聘對象不限的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不足1:3開考比例的,在報名結束后重新向社會公告,對社會人員招聘放寬至浙江省戶籍的人員,并組織報名,若報名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還是不足1:3開考比例的崗位,依照特殊崗位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考生憑報名費發票于2011年5月27日到市人勞局五樓西側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
          1、衢州職業技術學院實驗實訓崗位考試科目分為專業知識筆試和實踐能力測試,滿分各為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專業科目考試總分。
          2、管理崗位和教育教學專技崗位,筆試科目為教育類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其中教育類公共知識占20%,專業知識占80%。
          3、其他專技崗位,筆試科目為專業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11年6月11日。筆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考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五)面試
          1.筆試結束后,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對筆試上線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入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2.教師崗位以學科課堂教學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學能力(衢州中專實訓指導教師崗位以說課的方式進行)。其中衢州市聾啞學校學前教育、舞蹈、美術、陶藝教師崗位和衢州中專體育、舞蹈教師崗位加試專業技能;衢州中專商務英語教師崗位加試口語;衢州中專其他招聘崗位加試實踐操作能力。市實驗學校實驗員崗位以課堂實驗操作演示考察考生的實驗操作水平。市實驗學校、市聾啞學校校醫和市聾啞學校財會崗位、衢州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的崗位按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加試項目占4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3.面試的命題和組織工作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分別會同招考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六)體檢
          1.面試結束后,校醫、財會崗位和衢州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總分;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分,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國家人社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結合《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2.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
          3.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替補,體檢工作在市紀檢部門的監督下由市人事勞動部門會同招考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七)考核
          考核按衢委辦〔2007〕90號文件和參照公務員招考考核辦法,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以下幾種情況作為考核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兩年內,在事業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適宜招聘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補。
          (八)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錄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發錄用通知書,并限期到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處辦理調動手續,應屆畢業生憑錄用通知書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派遣及相關手續。
          四、嚴肅紀律、抓好落實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突出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招聘過程的每個環節中,嚴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第6號)、浙人才〔2007〕184號、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執行,自覺接受廣大考生、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及紀檢部門的監督。嚴肅紀律、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咨詢電話:3071023(市人勞局)3081591(市教育局)
          3045278(衢州學院)8068251(衢州職業技術學院)
          附件: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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