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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工商大學審計處人事代理人員招聘啟事

          時間:2011-09-09 09:2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因工作需要,浙江工商大學審計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程審計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勝任本崗位職責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公正廉潔,堅持原則;
           
          2.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40周歲;
           
          3.一般應具有工程造價、建筑工程、審計或財會專業碩士以上學歷;或具有相關本科專業學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并獲得注冊會計師、審計師、工程造價師資格。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應聘人員報名
           
          符合應聘條件和要求的應聘者需填寫應聘申請表(見附件)并提供個人簡歷、身份證、職稱及相關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若應聘人員為在校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9月18日。
           
          2.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學校人事處和審計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者接筆試通知后需攜帶所提交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到筆試現場確認并參加筆試。
           
          3.招聘考試內容及形式
           
          招聘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由浙江工商大學人事處組織,審計專家參與。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結束后綜合確定擬聘人選。
           
          4.公示招聘結果
           
          擬聘人選有關材料及招聘面試情況報學校審定后,由學校人事處通知辦理政審和體檢手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經政審和體檢合格后,將在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學人事代理管理辦法》,由人事處辦理調動或畢業生接收手續,簽訂勞動合同,辦理人事代理等相關手續。
           
          (三)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依據《浙江工商大學人事代理管理辦法》(浙商大人〔2008〕321號),擬聘人員聘用后人事檔案在杭州市人才開發中心浙江工商大學工作站實行人事代理,學校人事處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包含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如發現不適合應聘崗位,將解除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在合同期間工資和校內津貼參照事業編制同等人員標準發放,學校負責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
           
          (四)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正街18號浙江工商大學審計處
           
          郵政編碼:310018
           
          人事處聯系人:王婭昕、王小穎
           
          人事處聯系電話:0571-28877288、28877289
           
          電子郵箱:sheliawang@mail.zjgsu.edu.cn
           
           
           
          人事處
           
          201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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