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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知識講義第一章(3)

          發布時間:2010-06-12 17:52   來源: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知識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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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招聘考試備考資料

          第三節 證券市場的產生與發展
            一、證券市場產生原因
            (一)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客觀上需要新的籌集資金手段。自身積累、銀行借款不能滿足巨額資金需求
            (二)股份公司的產生:證券市場產生和發展的現實基礎和客觀要求。企業組織結構的變化,出現了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籌集資金的市場
            (三)信用制度的發展:證券市場的產生成為必然。信用工具一般有流通變現的要求,要求有流通市場。
            二、證券市場發展
            (一)萌芽1602 年,世界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成立1698年 柴思胡同——喬納森咖啡館,因眾多經紀人在此交易而聞名;1773年 英國第一家證券交易所在該咖啡館(喬納森咖啡館)成立;1802年獲得英國政府批準;1790 年,美國第一個證券交易所在費城成立 ;1792 年 5 月 17 日,華爾街梧桐樹協定,訂立最低傭金標準以及其它交易條款 ;1793 年,湯迪咖啡館在紐約從事證券交易 ;1817 年更名為紐約證券交易會, 1863 年更名為紐約證券交易所 ;紐約證券交易所在獨立戰爭之前主要從事政府債券交易,之后股票交易盛行
            (二)初步發展
            股份公司數量大增(1911-1920 英 64000家,1921-193086000家); 至此90%的資本出于股份公司的控制之下;1921-1930全世界共發行優價證券6000億法郎
            (三)停滯階段:1929-1933經濟大危機
            (四)恢復階段:二戰以后-20世紀60年代
            (五)加速發展階段:20世紀70年代
            三、證券市場的發展現狀
            (一)證券市場一體化、
            (二)投資者法人化, 機構投資者快速成長
            (三)金融創新深化:金融衍生產品層出不窮
            (四)金融機構混業化1999 年 11 月 4 日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標志混業經營
            (五)交易所重組與公司化
            (六)證券市場網絡化
            (七)金融風險復雜化
            (八)金融監管合作化
            四、我國證券市場發展
            (一)舊中國證券市場最早的證券交易市場: 1891 年由上海外商經紀人組織的 “上海股份公所 ”和 “上海眾業公所 ”,交易對象為:外國企業股票、公司債券、南洋一帶的橡膠股票、中國政府的金幣公債以及外國在華機構發行的債券最早的股份制企業:1872 年設立的輪船招商局,1914 年北洋政府頒布《證券交易法》,推動證券交易所的建立 中國人自己創辦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 1918 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證券交易所 1920年上海物品交易所
            (二)新中國的證券市場
            1、建國初期的證券市場 解放初期成立天津49年6月1日、北京證券交易所50年2月1日,不久破產,但有積極意義 利用國債市場籌措資金。一是 1950-1958 發行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和國家建設公債;二是1959-1978 ,停止發行全國性公債,但允許各地在必要時候發行地方建設公債
            2、探索起步時期的證券市場 20世紀70年代主要品種:一是債券,二是股票大額可轉讓存單。特征是恢復和起步階段,市場結構不合理,運作不規范,法制建設起步較晚,但對國民經濟改革開放起了發揮了積極作用
            3、交易所市場形成和證券市場快速發展 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業,標志著證券市場進入快速發展起1992年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成立及其監管機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標志著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監管機構產生;1993年國務院頒發了《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1993年以后 股票市場由點到面,并以B股、H股開始發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出臺——法制期  1998年4月國務院證券委撤銷,職能并入中國證監會,98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1999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03年證監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基金法》
            5、證券市場改革深化穩步發展——穩步發展期
            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頒發《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肯定成就、明確任務、提出政策;2004年8月和2005年11月全國人大兩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修訂2004年5月深交所主板市場內設立了中小企業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推出交易型開放式基金(ETFs)和上市開放式基金(LOFs)、權證等;2005年4月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
            五、中國證券市場對外開放
            (一)在國際資本市場募集資金:以B股、H股、N股為突破口,ADR、GDR,1993年在日本發300億日元債券,標志我國主權外債發行起步
            (二)開放國內資本市場(QFII)1982年 日本野村證券成為第一家在我國設立代表處的外資證券,1985年我國首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成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現責任公司,2001年12月11日,加入WTO,標志我國證券業對外開放進入新階段,有5年過渡期,(B股、33%3年、49%、1/3)2002年7月上交所頒布《境外證券經營機構申請B股席位暫行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境外特別會員管理暫行規定》2002年11月接納野村證券上海代表處為首席會員,批準日本內滕證券直接申請B股席位;2003年5月27日,瑞士銀行成為首家獲批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2005年12月底,華歐國際、長江巴黎百富勤、海際大河、高盛高華批準成立
            (三)有條件開放境內企業投資與境外資本市場(QD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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