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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柳州市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簡章(4)

          時間:2011-06-03 10:4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15個工作日內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上班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三)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聘用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等相關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6、違反《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不予認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不予辦理聘用手續;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對于在2011年度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柳州人事考試網站(http://www.lzrsks.com.cn/)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本次公招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本次事業單位公招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筆試工作原則上于2011年8月4日前完成。
          4、本簡章由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5、聯系方式:
          ①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772)2828697
          ②網上繳費咨詢電話:95533,(0772)2871582
          ③政策咨詢電話:(0772)2812972、2610283
          ④監督電話:(0772)28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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